第70章:年初一我們分手了(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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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均,我們分手吧,從此你走你的陽光大道,我踏我的獨木橋。”
第二天是2003年春節,戴均在熱火朝天的鞭炮轟鳴聲中,醒來了。
醒來時間是上午9點。
拿到床頭調成靜音的手機,手機螢幕顯示,有幾十條資訊。
不用看,戴均就知道那是同學朋友們發來的新年祝福簡訊。
他一條一條往下翻,想看看還有哪些人掛念他。
突然間,戴均看到了一條來自於李娟的分手簡訊息。
李娟發來這條資訊,顯示的時間是凌晨四點。
這個時間正好是張英菊和李娟從深圳最紅的,位於上步南路的“根據地酒吧”回到家裡的時間。
戴均本想立刻回覆過去,但想到此刻的李娟肯定在睡覺,他不想吵醒她,等她睡醒再說。
“新年快樂,願今後的每天都是燦爛的!”
等到中午12點,戴均模稜兩可的,編輯發出了一條祝福的新年簡訊。
戴均以為李娟會回覆,但結果是一天、兩天,直到新年假期過去,上班了。
再到非典結束的6月,戴均的父母放下婷英回長沙老家,他也沒有收到李娟的回覆簡訊和電話。
李娟對戴均的態度,跟上次對待羅老闆一樣,說消失就消失了。
連同人一起消失再見的,還有戴均知道的那個熟悉的電話號碼。
聯絡不上李娟,5月後,戴均去陳杰租給她的房子裡面找,才發現她早已經搬走了。
毫無疑問,李娟這次是真失蹤了。
“老大,李娟搬走,你為什麼不跟我說?你知道她搬哪裡去了嗎?”
找不到李娟,戴均問陳杰。
“她走了不是正好嗎?這樣你也不用躲了。”
“那你也要告訴我啊。”
“戴均,說實話,我真不知道她搬哪裡去了。她退房的鑰匙還是張英菊給我的。”
“又是張英菊。”
“我覺得跟張英菊沒有關係,你既然不打算跟她結婚永遠在一起,就應該放她離開。聽哥一句話,不要找了。”
“可是......”
“戴均,放棄吧。我知道你即使找回她,也過不了心裡那道坎,我也是男人,我懂。”
”好吧。”
放下電話,戴均茫然的看著遠方,似乎還是有點不甘心,他想李娟離開,但沒想她以這種方式。
李娟那晚喝了很多酒,在張英菊的勸說下,清醒了,明白到自己曾經不堪的身份。於是她聽從張英菊的建議,遠離戴均,年後一上班,待非典影響小點後,就從福田區搬到了人海稀少的,房價還很低的南山中心區,即現在的海岸城片區。
李娟選擇搬走的原因,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她發現自己懷孕了,這個孩子顯然是戴均的。想到自己已經不年輕,李娟決定生下這個來自不易的孩子,獨自撫養他長大。
決定好後,李娟委託張英菊幫她租了一套南山區的2房,月租金2000元,然後搬家到這裡。
搬完後,李娟委託張英菊把鑰匙還給陳杰,從頭到尾,她們都沒有跟陳杰戴均或者泰華地產的其它人,透露過一絲風聲。
還鑰匙的時候,陳杰問李娟搬到哪裡去了?
張英菊遵守著跟李娟的約定,說她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