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4章 立法(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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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崇禎元年至今,我們的事業已經發展了六年。遙想當初,我們不過是剛剛破土的幼苗,面對任何風吹雨打都會夭折。是我們所有同仁齊心努力、兢兢業業、不懼生死,才有了今天的輝煌。現在看到我們大家團聚一堂、共商國事,與當初相比,毫無疑問我們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步。這個成績、這個發展,可喜可賀、可歌可泣。不過在此,我要正告大家,萬萬不要滿足於現如今的一點點成績。我們的前方還有無限廣闊的未來,整個天下還有無數的百姓等待著我們去拯救。舊勢力依舊十分強大,隨時都能捲土重來。要想保護住我們的事業,要想開創更加美好的時代,我們必須要堅持奮鬥、團結一心,不畏懼任何困難,也不懼怕任何挑戰。我們的事業是萬里征程,而我們才僅僅踏出了第一步。今後奮鬥的路上,希望大家能夠全力發揮出各自的能量,不懼荊棘,不懼風雨,勇往直前,不成功、不罷休!”
當著一千多名代表的面,陣營領袖左夢庚第一次做了明確的講話。
這段講話既有對過去的回顧,同樣也有對未來的展望,更有著深深的告誡。
擁有未來的見識,更加讓他明白半途而廢的可怕。
他的講話既是說給所有志同道合者的,也是說給自己的。
告誡自己,保持初心、不忘始終,明白身負的重大責任。
以他的講話為開端,第一屆立法會全體代表大會正式開始。
而第一項議程,就是選舉立法會委員。
立法會的成員共分為兩種,一種是立法會代表,一種是立法會委員。
立法會代表就是普通的立法會成員,除了日常履行立法會代表的職責之外,便只能參與全體大會。
而立法會委員要擔負起立法會日常執行,同時擁有各項決議能力。
事業草創,一切從簡。
第一次立法會委員選舉其實並沒有經過全體投票。
立法會委員的產生,基本上都來自於固有的陣營高層。
左夢庚沒有任何意外當選為立法會議長。
以他的當選為開端,從今以後陣營統帥兼任立法會議長將成為固定規則。
黃宗羲被任命為立法會副議長,實際主持立法會工作。
其餘的立法會委員包括侯恂、李邦華、黃道周、瞿式?、陳芷、蔣巍、張繼孟、張振秀、公端等人,一共有十五位。
在產生了立法會委員之後,張振秀和黃宗會也站了出來。
在第一天的會議當中,他們兩個是當之無愧的主角。
“今日我們的政權正式建立,而如何保證我們的政權順利執行,和大明那樣封建舊制度徹底劃分,這就需要法律的指引和規定。”
“接下來,由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以及司法部聯袂制定的各項法律法規,將會交付各位代表之手。請你們在詳細審閱之後,提出意見並作出表決。”
與會代表紛紛打起精神,知道終於輪到自己履行職責了。
一個政權建立,法律法規需要由他們來表決透過,甚至提議增補刪減,這讓代表們熱情高漲。
對這種全新的政治模式有了極大的認同感。
第一項交付討論的法律是民法。
其中大部分的條款都是司法部門根據日常工作總結和收集而來,更有左夢庚的參與和制訂。但無論如何,這是世界上第一部針對全體公民行為準則的法律法規。
在這項法律當中,首先明確了人人平等的概念。
任何利用權利、地位壓迫、傷害他人的做法,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