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那日街上遇見的攔路的幾個紈絝,明意臉色不太好看。

羞雲沒有任何理由主動惹事,她懷疑她被人欺負了。

“你們替我去找找羞雲,這裡交給我。”她給阿旺塞了一把貝幣,“拜託了。”

阿旺點頭,立馬招呼了兩個人跟他走,留下六個人護著明意,以免她被傷著。

祝家人大聲鬧起事來,明意冷冷地看著他們,已經猜到了他們接下來的臺詞。

撒潑、打滾、要賠償。

一切如她所料,只是祝家人的獅子大開口也著實讓她意外。

“一萬個貝幣?”挖了挖耳朵,她以為自己聽錯了。

“這麼重的傷,光是包紮就用了幾千貝幣,一萬貝幣過分嗎?”為首的人猛地一拍桌子,“你要是不給,我們現在就去全司府,讓衙門給個公道。”

明意點了點頭:“好主意。”

別說她給不起,就算給得起,也沒理由在羞雲沒回來的時候替她認下這個罪名。

然而,也許是在法治社會生活太久了,明意完全沒料到,這裡這樣證據不足的事情居然也可以當場判決。

“傷人賠償,天經地義,一萬略多,九千即可。”

祝家人很是不服氣,罵罵咧咧的,愣是去側堂請了他們家的大人來說話。幾個人不知道說了什麼,最後主司官重新升堂,一敲醒木,定下明意賠償祝昌兩萬貝幣。

明意不服,要求再審,主司官卻沒理會,直接就退了審。

她走出衙門,旁邊的大漢跟著出來,嗤笑一聲撞了撞她的肩膀:“小雞崽子,早賠一萬不就沒事了,現在好啦,兩萬,回去湊錢吧你。”

拳頭緊了緊,明意抬眼,冷冷地看向他。

那人被她這目光嚇了一跳,反應過來之後更是囂張:“你弟弟犯的錯,你朝我撒什麼氣,自己回去管教去吧。”

“她沒錯。”明意重複。

“誰管你。”那人不屑冷哼,帶人抬著祝昌,撞開她就往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