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破滅之國,花與英雄(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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瀰漫硝煙的戰場上,地上躺著無數的屍體,四處冒著火焰,天空灰濛濛,幾隻屍體吸引而來的烏鴉在天空盤旋。
在一頭巨龍的屍體上,站著一個披紅色披風之人,他穿鎧甲,在這昏暗的世界中,他像黎明的朝陽一樣明亮。手握聖劍,高舉歌譚旗幟,他便是歌譚勇者英雄貝希斯。
一個傳奇之人。
萬人空巷的場景,無數少年少女的歡呼,在空中飛舞的鮮花,這是貝希斯每次凱旋都能見到的場景,他每一次都是騎著駿馬,微笑著在眾人的面前走過,直達皇宮。
他是所有年輕一代的偶像,沒有少女不想嫁給他,沒有少年不想成為像他那樣的英雄。一位不敗的英雄,馳騁沙場沒有輸過一場戰鬥,甚至殺死了可怕的魔王,他的名聲甚至壓過了軍神安彌胡。
流浪詩人將他寫進首歌裡,世界各地的酒館都能聽到這首英雄之歌,編寫故事的作家把他的故事寫進書裡,無論老少都喜歡的英雄故事。
但與歌曲裡和故事裡不一樣的是,貝希斯其實是一個沉默寡言的人,而且也並不是出生於平民之中,他生來就是一個貴族,只有貴族才有機會接觸高階的教育,他的天賦也才得以被髮掘。
英雄、勇者,在所有人都羨慕的名聲之下,他自己似乎也並不喜歡這響亮的名聲,也不喜歡待在奢華的宮裡,沒有戰事的時候,他喜歡悄然離開宮。
雖然他的僕從知道這件事,但沒人能夠攔住他,所以相關的人也只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他會去哪呢?
沒人會想到,英雄貝希斯會出現在第四層,也就是平民的生活區中。
奇怪的是,當貝希斯卸下閃亮的盔甲,沒有那紅色的長袍,經過僕人精心裝扮的髮型後,那些無比崇拜他的人,居然會認不出來,偶爾會有人說他很想那位英雄。
那時候他便明白了,這些人崇拜的不是他本人,而是那個他們想象的“英雄”。那是完美無瑕的,是他們無法接觸到的人物,而出現在他們面前的,只是一個和貝希斯長得很像的人。
但貝希斯並不是他們想象的那樣偉大,也沒有歌曲歌頌的那樣有著高尚的品格,也沒經歷過童話故事裡那些感人肺腑的事。那些都是人們想象出來的,附加在他上的東西。
實際上,他只是在工作,為貴族,他必須要穿上戰甲,為歌譚而戰。擁有極高天賦的他,給家族帶來了極大的榮耀,然而當他成為勇者,成為歌譚的英雄時,這份榮耀反而給家族帶來了災難。
國王好比是太陽,他是不會許其他人比他要明亮,貴族們都清楚了這件事。為了自保,貝希斯的家族自願摘下貴族的名號,非常低調地離開了歌譚,而他也成為‘平民’英雄,為國王效力。
也即是說,英雄只是他的工作,至於他喜不喜歡這份工作,沒人知道。
歌譚王都第四層,一望無際的田野,到處都是忙碌的農民,貝希斯喜歡坐在一個小山丘上,那裡有一棵被大風颳倒的松樹,它倚靠在山丘上,朝著南邊生長。
和往常一樣,貝希斯坐在柔軟的草坪上,享受著微風輕撫的感覺,唯有看著這一片安寧的景象,他才會覺得自己所做的一切有意義。
宮裡載歌載舞,餐桌上拜訪著無數美食,美豔的歌女盡地舞蹈,肥胖的大臣軍吏樂在其中,各種帶著虛偽面具靠近他的政客說著比蜂蜜還要甜的美話。想到自己和士兵們浴血奮戰保護的是這群貪得無厭的人,他每次都會感到噁心與悲憤。他記得每一位在自己面前死去計程車兵,他們在嚥下最後一口氣前,都會擠出幾個字:求您照顧我的家人。
他們的眼神一直出現在貝希斯的腦海中,無數計程車兵,無數的家庭,他除了殺敵以外什麼都做不了。
噗噠!
就在貝希斯陷入回憶的時候,他的後傳來了一個聲音,回頭一看,是一個長相平平的平民姑娘。她穿著亞麻的長裙,手中的籃子掉在了地上,蘋果落在了草叢中。
她瞪大著眼睛,雙手捂著嘴巴,露出了一副驚訝的表。
“是!是您!貝希斯大人?!”
她幾乎要發出尖叫,雖然貝希斯露出了淡淡的微笑,但他心裡還是有些希望對方不要認出來的好。
“您怎麼會來這裡?”
女人彎腰撿起地上的蘋果,她的動作很快,幹活肯定也很利索。
她為什麼會一眼認出自己就是貝希斯呢?而不是覺得這個穿著樸素衣服的人,只是一個和貝希斯長得很像的路人呢?而且按理說她只看到了自己的背影,又怎麼能認出來他就是貝希斯呢?
貝希斯感覺到疑惑,但他還是覺得麻煩比較多一點,或許她是某個貴族,甚至是國王勢力派來的女人。但這個猜想很快被他自己否決了,因為派來接近他的女人,雖不說是國色天香,但她們都是男人眼中的尤物。
而面前的這位姑娘,灰色的裙子上披著白色的圍裙,右手提著籃子,就是普通的平民姑娘。
“你可能認錯人了。”
貝希斯微笑著答道。
對方眨了眨眼睛,用貴族的話說,她用著無禮的眼神打量了貝希斯的臉。
“是嗎?但你真的很像那位英雄。”
“嗯。”
貝希斯把頭轉了回去,一般而言對方也會自討沒趣,自行離去吧。
然而一個影突然坐在了他的旁,那位姑娘居然坐在了貝希斯的旁,並且拿出了一個青色帶著一點紅色的蘋果,用手帕擦了擦,隨後遞到貝希斯的面前。
“吃吧,雖然不好看,但很好吃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