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才喝幾杯,這就倒了。”

“孫浩,你還是不是男人,今天可是林夕的生日,是男人就爬起來繼續喝。”

頭,好疼。

撐著暈乎乎的頭,孫浩艱難地坐起了身子,視野之中都是重疊的人影。

桌上的一群人有說有笑,坐在首位上的女人更是如同被眾星捧月一般,好不風光。

這個女人就是林夕,這麼多人在給她慶生,滿滿一桌美味佳餚,一看價值不菲。

可他為什麼在這?

他不是死了嗎?

孫浩清楚地記得,他開車上高速時,迎面直接撞上了一輛卡車將他連人帶車撞的四分五裂。

就算他沒死。

如今他也應該是在重症急救室。

怎麼還安然無恙地坐在這裡?

怔怔地看著眼前細皮嫩肉的一雙手,孫浩驚恐地瞪圓了眼睛,他狠狠地掐了下自己的臉。

這具身體壓根就不是他的,比他原來的身體年輕太多了。

難不成他重生了?

開局就吃席?

看著這麼貴的一桌菜。

孫浩甚至有些僥倖,他重生成了富二代?

還沒等孫浩高興,他腦子裡一陣刺痛,無數片段如同電影一般在他腦海閃過。

艹!

壓根不是什麼富二代,就只是一個普通的大學生,生日這個女人是他的女朋友。

一直對他不冷不熱,原主兼職打三份工給林夕買這買那,才把她追到手。

而今天正是林夕二十歲生日。

為了給她慶生,原主連續一週都在打工,晚上就睡三個小時,更是為她大肆宣傳。

生日慶祝定在了江寧省最貴的五星級酒店,華恩酒店。

儘管那麼努力的賺錢,但這些人毫無節制地點單,開銷早就超出了預支。

孫浩可沒這麼多錢買單,他如今如坐針氈,畢竟他現在佔用的是原主的身子。

到時候湊不出錢的也是他。

那可就尷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