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天人對白淵的處置,三十二首地獄佛屍(5.1K字)(第2/6頁)
章節報錯
一是囚於天牢,我認為莫須有之罪不至於此,為保護他而將他打入天牢,更是於理不合。
二是禁足於皇宮之中,但皇子既已在外成府,又豈有住宿皇宮之理?這有違禮儀。
三是禁足於皇城...
若我是帝皇,我定選三。
無論皇帝要他在皇城裡做什麼。
皇城之中,終歸有樂坊。
樂坊,便是教坊。
諸位不覺得一個奉旨風流的皇子,在遭受打擊後,自暴自棄,繼而流連於教坊之間,長醉不知歸途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嗎?
任何人,都可以扮好一個酒鬼,而喝醉了酒的男人,大抵就沒什麼不同了。
之後的走向有三個。
第一,他重獲自由,依然存在價值,那我們便安排他繼續去朝見。
第二,他重獲自由,但已無價值,我們便耗盡他的剩餘價值。
第三,他無法獲得自由,甚至因為醉生夢死,而被遺忘,到那時候...他若是不小心醉死了,也很正常吧?”
一段分析後。
白桌邊安靜了一會兒。
良久...
“附議...”
“附議。”
“附議。”
...
最後又一道深沉的聲音響起:“你在皇都,可要看好了。”
“當然。”
隨著兩個字的落下,一道道黑影開始詭異地散去。
這片未知區域的空間中,又只剩下了一張慘白的圓桌,似亙古不變地存在於此。
...
...
啪...
啪啪啪...
黑暗的林子裡,有噴香的油脂滴落火焰而發出的炸響。
熾熱的紅色火苗一蓬一蓬地陡然竄起,舔舐著被兩隻裹著黑煙的手舉著的大怪魚。
仔細看,那是一個散發著黑煙、無法說是男孩還是女孩的小孩子坐在火焰裡...
這等能耐,一看就不是正常人家的孩子。
但白淵的視線卻不在凶身上,而在兇舉著的那條魚身上。
這是什麼魚啊...
身長七尺,刀槍不入,水火不侵,然而...卻因為腹中被塞入了兩顆烏梅的緣故,而得以烤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