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眼所見,張軒都不由得嚥了口唾沫。

臥槽!

全程都沒有停下來過!

不是,你寫這種東西是抬手就來的麼?

腦子都不需要過一下!?

還是說剛才看材料的時候就已經有腹稿了!?

想想自己寫十個字都可能要琢磨老半天,相比較之下,這簡直是……

再看看螢幕上正在寫的報告,順著讀了下來,遣詞造句依舊是極其講究,文筆極佳!

敘述上完全沒有任何的問題。

反正張軒是一點問題都挑不出來。

就這樣差不多過了半小時左右,又是一篇五千字的報告誕生了。

“好了,完事!”

伍子華停了下來,都不檢查一遍就直接起身回到了書桌旁:“接下來的你自己弄吧!我要繼續刷題了!”

“哦……哦。”

張軒懵懵的應了一聲,坐了下來之後就開始檢查了一遍。

看完了,眨巴眨巴眼睛。

一個錯別字都沒找出來。

“子華,你……你這也太快了吧……”

伍子華不鹹不淡地回了一句:“今天算慢的了。”

“這……這還算慢?你這手速都算是吉尼斯世界紀錄了吧?”

伍子華扭頭道了一聲:“昨天用的是我熟悉的拼音輸入法,寫得快,但是錯別字挺多的,今天用的是五筆,還不算是太熟練,所以慢了點。”

“你還會五筆!?”

伍子華稍稍一愣:“這是什麼值得驚訝的事情麼?”

“再說了,我手速算慢的,我們班有個叫王旭的,那手速快起來跟抽羊癲瘋似的,乍一看你都感覺他有四隻手似的。”

張軒應了一聲,又是檢查起了報告,然後下意識地道了一聲:“你這打字速度怎麼練的?”

伍子華頓時露出了一絲痛苦的神色。

張軒稍稍一愣,感覺好像問了什麼不應該問的事情,趕忙道:“當我沒問。”

伍子華也不想解釋。

他之所以練出來了這麼快的打字速度,說起來還是因為王旭。

不僅是伍子華,七班有一部分人打字速度奇快。

原因很簡單,有一次王旭心血來潮組織了一場打字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