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住過去嗎?”嶽景城問。

畢竟以前那是她的家,她對那裡應該很有感情。

“暫時不用,等我們畢業,生了孩子我倒覺得可以考慮。”

蘇青橙摟住嶽景城的脖子,等以後有了孩子,在院子裡多種點花花草草,孩子能在院子裡玩耍,比在水泥房子裡還是好得多。

“我就是在那裡長大的,我希望以後我們的孩子也可以在那裡生活。”蘇青橙說道。

嶽景城微笑點頭,“好,等你想住的時候,我們再好好裝修一下。”

過了兩天,警察那邊說把胡志昊抓了。

不過他拒不承認對張暢非禮,只是說兩人吵架起了衝突,他只是打了張暢一下。

對於丟失的那條項鍊他也說沒有拿,說張暢誣陷她。

警察沒有在他身上搜到東西,因此也沒有證據告他盜竊罪。

也就只是傷害這一項,但是張暢臉上的傷並不太嚴重,也就是軟組織挫傷,還達不到輕傷的程度。

而且當時是張暢自己放胡志昊進去的,也不是他擅自闖入的,所以也算不上什麼大罪。

只是對張暢的傷做出了一點賠償。

幾人聽說這事都很氣憤,卻又無可奈何。

“就這樣便宜那個姓胡的了嗎?”陳菲忿忿不平。

“可是沒有證據……”蘇青橙也很無奈,“說起來法律上認定的強尖罪也是很……”

蘇青橙實在不知該怎麼說,強姦罪既遂與未遂的區別,按照我國司法實踐中是以“插入”為認定標準的。

胡志昊雖然可能有那個意思,可是既沒有脫衣服,也沒有做出那種動作,是很難認定的。

只是有想法上的意思是不能作為定罪標準的。

“那項鍊呢?就算不是他偷走的,也是順手牽羊吧?不是他的東西,可以隨便拿嗎?”舒木問。

“可是沒有證據啊,可能東西掉在他身上,他出去的時候掉在外面了他根本不知道,也可能是他拿走的,可是沒有證據,我們不能證明就是他拿的。”蘇青橙說道。

張暢的神色黯淡,竟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

“不能就這樣放過他!”陳菲氣憤地說道:“我們去網上曝光他的行為,去他的學校揭發他……”

“這樣會不會被說成是造謠?”舒木問。

“管他呢,先把他的名聲搞臭再說,不能這麼便宜了他。網上寫小作文的人多了,人家都可以無中生有,我們就不能把事實說出來?”陳菲說道。

“萬一他反咬一口,告你誹謗罪……”蘇青橙皺起眉頭。

張暢咬咬唇,“我來寫,事情是由我引起的,就是有什麼讓他來告我,看他好不好意思?”

自己不能再這樣軟弱下去,也不能牽連了陳菲他們,胡志昊竟然敢對自己做那種事,不能再讓他得意下去,不然以後他會更瞧不起自己。

“可是這事如果一說出去,你的名聲……”舒木說道,這種事有些人就會妄加猜測,甚至會出現受害者有罪論的說法。

張暢苦笑,“我現在還怕什麼?在我那個小縣城,多少人知道我懷了孩子被他家嫌棄,後來還被甩了,我還有什麼名聲可言?”

“那就豁出去了,不能讓他好過!”陳菲大聲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