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9章 我們的名字在一起(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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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在巴黎,也不知道有沒有又去別的地方,反正這段時間他們全世界到處跑。”程幼儀笑道。
“好羨慕!”蘇青橙說道,她還沒出過國呢。
“等我們有空,我也帶你到處走走,周遊世界!”嶽景城眉眼含笑。
“好!”蘇青橙低眉淺笑。
晚飯後,兩人在嶽景城的房裡睡,現在領了證終於可以明正言順地在一起了。
嶽景城去洗澡,蘇青橙在刷手機,上某乎的時候看到有人邀請自己回答問題,便點進去看。
那人說自己三個月前找了一份工作,簽訂了三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
在試用期最後一天,本來以為要轉正了,沒想到上司卻通知他公司覺得他不符合公司的要求,要解除勞動全同,結算本月工資讓他立刻走人。
他不能接受,自己這三個月也是兢兢業業,沒出過任何差錯,公司怎麼說不要就不要,也沒有任何補償,他問這符合規定嗎?
下面有很多人跟貼。
“那沒什麼吧,既然是在試用期,公司覺得你不合適隨時可以讓你走人!”
“對呀,這就是雙向選擇,你如果不想在這個公司幹了,也可以選擇辭職,公司沒違反規定吧?”
“工資也結給你了,你還想怎樣?”
“應該有補償的吧?”也有人有疑問。
“還在試用期有什麼補償?隨時讓你滾你就得滾,如果沒給你工資你可以去告。”
“你是不是做了什麼讓公司不想要你?”也有人幸災樂禍。
“有些公司就是這樣,就想白嫖新人,試用期工資低,等你幹滿三個月有些公司甚至是六個月就讓你走人,他又可以招新人進來,還是那麼低的工資,都不用漲工資了。”
“就是想白嫖!”
“去告他!”
“要怎麼告?能告嗎?”
蘇青橙揚揚眉,看來還是有很多人對勞動法不是很清楚,雖然大部人知道工作多年如果被公司辭退是要給補償款。
一般是N+1,就是你工作了多少年,以這個為基礎再加一個月工資。
比如你工作了六年,那補償金就是六+一,七個月工資。
公司除了把正常的工資結算給你,還要額外支付七個月工資的補償款。如果工資高的人那就是很大一筆數目。
一般人都以為試用期沒有,其實是不對的,試用期也有。
蘇青橙開始打字,“公司應該給你半個月的補償款。因為我國《勞動法》規定: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的),並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本人。”
“除非有下列幾種情況公司不需要給付補償金。”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