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景城很快趕了回來,到的時候蘇青橙正站在樓道大廳裡,不安地盯著電梯。

“青橙!”嶽景城叫了一句。

蘇青橙衝過去撲進嶽景城的懷裡。

“你沒事兒嗎?”嶽景城緊張地上下打量蘇青橙,看她有沒有受傷。

“我沒事兒!”蘇青橙搖頭,“我用了電擊棒把他電了一下,不知道現在怎麼樣了,要不要上去看看?”

“不用,我們就在這等他!”嶽景城眯眼朝電梯那邊看了一眼,王泓文要下來無論是坐電梯還是走樓梯都要經過這裡,他跑不掉。

“報警了嗎?”嶽景城問。

“報了,警察應該快到了。”蘇青橙點頭。

很快來了兩個警察,看到蘇青橙問,“是你報的警嗎?”

“就是我!”蘇青橙點頭,“我被人襲擊了,那個人現在應該還在樓上。”

話音剛落,電梯“叮”地一聲響了,有人下來。

大家都看了過去,就見王泓文捂著脖子從裡面出來。

“就是他!”蘇青橙大喊一聲,兩個警察迅速衝過去把王泓文按住。

“你們幹什麼?你們為什麼抓我?”王泓文大叫起來。

“有人報警,說你襲擊了這個小姑娘!”警察說道。

“沒有,我沒有襲擊她,她是我女兒我怎麼可能襲擊她?警察同志,你們搞錯了!”

王泓文急忙說道,“我女兒和我吵架,她生我的氣了,她是和你們開玩笑的!”

警察愣了一下,朝蘇青橙看去。

蘇青橙臉漲紅,“他才不是我父親,他就是個人渣!”

王泓文拼命掙扎,“警察同志,她就是我女兒,你們不要被她騙了,我這個做父親的沒錢了,就找她借點錢,她不僅不給我還打我,警察同志你們要為我作主啊!”

警察一時搞不清楚到底誰說的才是對的,把兩邊人都帶到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蘇青橙把自己的經歷說了一下。

說她母親年輕的時候曾有一個戀人,後來那個男人拋棄了母親娶了一個當官的女兒為妻。

她出生後是跟著外婆長大。

十八年過去了,突然有一天有個男人來找她說是自己的父親。

但他沒有盡過一天父親的責任,現在他落魄了就來找自己要錢,憑什麼給?

警察想了想,開口,“法律上有規定,就算是非婚生子女也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王泓文一聽馬上說道,“警察同志你說的對,就算我沒和她媽結婚她也是我的女兒!”

警察看二人一眼,繼續說道,“除非你是被人收養,有合法的收養手續,和養父母形成收養關係,那親生父母那邊就沒有贍養義務,不過現在看來,你應該沒有養父母!”

他也不是替王泓文說話,就是說出法律上的規定。

“就是未履行撫養義務的人,其子女也要贍養父母。這是法律規定的,贍養義務是法定的義務,不因為父母的原因而影響。”

蘇青橙和嶽景城對視一眼,他們都是學法的自然知道這些。

“可是怎麼證明他是我的父親?我為什麼要贍養他?”蘇青橙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