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實習生也是面面相覷,沒想到第一天上班就有任務,還以為至少會過一天等大家都熟悉起來。

“要帶什麼嗎?”張妙瑩低聲問蘇青橙,人一下緊張起來。

“帶上筆記本,覺得有必要帶上你的電腦也行。”蘇青橙說道。

她自己則是從包裡悄悄拿出一個錄音筆放進口袋,等會兒全程可以錄下來。

她前世就吃過這方面的虧,辦一個案子的時候和當事人明明說好了,後來那人出爾反爾,她卻拿人家一點辦法都沒有。

後來學乖了,凡事都錄音留下證據。

課題雖然不是真的案子,錄下來可以反覆聽以免遺漏什麼。

然後拿了律所統一發的筆記本,還是要做一些筆錄的。

兩點五十分左右,大家都站了起來。

“可以過去了吧。”

“走吧!”

大家坐下不久,紀然就走了過來。

拿著膝上型電腦,開啟,播放準備好的PPT。

“下面我簡單介紹一下這個案子。”

“第三者贈遺案。”

“京市某公司職員張某和陳某於2008年結婚,婚後三年妻子陳某一直沒能生育,夫妻商量抱養一個孩子。”

“2012年張某因工作調動到B市認識了餘某,並和餘某在第二年同居。”

“其妻子陳某發現後經多次勸阻無效。二人還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

“2013年11月張某因身體不適到醫院檢查,發現是肝癌晚期,不久於人世。”

“住院期間餘某以妻子的身份在一旁照顧。”

“2014年1月28日,張某立下遺囑,自己位於B市某處的房產及現有存款五萬元都留給朋友餘某一人所有,去世後骨灰也由余某負責安葬。”

“2014年2月2日,該遺囑在B市公證處得到公證。”

“2014年2月20日,張某去世,餘某根據遺囑向陳某索要財產和骨灰盒,但遭到陳某的拒絕。”

“餘某遂向B市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依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判令被告陳某按遺囑履行,同時對遺產申請訴前保全。”

[這好像是真實的。]

[似乎在新聞上看到過。]

[這麼真實嗎,我喜歡。]

[小三肯定得不到遺產吧?]

[那也不一定,遺囑可是得到公證的。]

大家熱烈討論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