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銘和容靜告辭,開著車漫無目的地亂逛。

不知不覺開到一個地方,是以前他和沈晴經常來的地方。

這裡的一切都沒有變,他還能想起那時候兩人一起在這裡玩耍,她笑意盈盈撲到自己懷裡的樣子。

可是現在風景依舊,物是人非。

一上午很快過去,幾組實習生都提交了各自的作業。

下午兩點半紀然通知大家到會議室開會。

三組實習生和三個律師先後到會議室。

還是紀然主持會議。

“上次我們釋出的課題是法律援助,這周大家都辛苦了!”

“剛才我們已經收到三組的組員上交的訴訟狀,我們三個律師都看了,大部分完成得都不錯。”

“現在我們來簡單分析一下這幾個案件。”

“第一個是蘇青橙和程浩宇的未成年打賞主播的案子,這個就由嶽律師來說。”

嶽景城點頭,站了起來。

“這個案子我收到蘇青橙和程浩宇的訴訟狀和相關證據,完成得還是比較好。我們就此案簡單說一下。”

“本案中十三歲的孩子把家裡的鉅款三十萬元透過父親的手機打賞給主播,經過當事人討要,主播平臺不予返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八週歲以上十八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實施民事法律行為須經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經其代理人事後同意才可認定為合法。”

“本案中這個十三歲的孩子代理人就是他的父母,他父母拒絕追認他的打賞行為,按法律規定打賞主播花出去錢是可以追回的。”

“現在的點是怎樣認定這個錢是孩子打賞的而不是他父親打賞出去的。”

“蘇青橙和程浩宇去了當事人店鋪收取了監控錄影,特別是孩子打賞時間點的錄影,基本可以證明那些時間段其父母都在工作,手機一直在孩子手中。”

“這是一個有利的證據。另外當事人為了另外開一家店籌備了很久,準備了這筆資金,不可能會把這筆錢打賞出去,和他們的生活與工作計劃都不相符,這也是一個證據。”

【這樣看來這官司基本就能贏了!】

【主要是有證據,要是沒有監控就證明不了了。】

【像我家孩子打賞出去的,我們家怎麼可能有監控?】

【沒有證據的就只能自認倒黴了。】

【以後手機千萬不能給熊孩子玩。】

【好在我的微信沒有繫結銀行卡。】

“蘇青橙和程浩宇也到過主播平臺想找他們負責人協商此事,並沒有見到對方,因此我們決定提起訴訟,在今天下班前或是下週的法定工作日去法院提交訴訟狀。”

“本案中蘇青橙和程浩宇完成得不錯,值得表揚。”

嶽景城說完看了蘇青橙一眼,蘇青橙抿嘴笑了一下。

【啊,看嶽律的眼神好有愛。】

【好甜!】

【磕到了!】

【受到表揚了,橙子好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