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這一集我看過(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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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金換下控場大師安德烈·米勒,換上身高僅有5英尺5英寸(165)的厄爾·博伊金斯(earlboykins)。若干年後,他會在中國的百度貼吧上以這樣的方式介紹給球迷:“如果你不看nba,你就不知道這個男人的故事比任何勵志片還要激動人心。”
韋夏曾因自己的身高而對nba失去希望,博伊金斯卻以如此身高打進nba,從1999年開始留存至今。
他確實是個傳奇。
如果菲爾·傑克遜要他去防這個傳奇的話,就一點都不好玩了。
矮個子球員往往擁有閃電般的速度和超強的靈活性,博伊金斯正是二者的結合體,他可能是韋夏見過的動作速率最快的球員,沒有誰的速率可以和他相比。
博伊金斯在場上移動的時候,場上的其他人都和他不是一個幀數的。
他的速度讓科比得花費許多的力氣去跑動。
傑克遜突然改了念頭,第一節結束前半分鐘,他讓韋夏換防博伊金斯。
當時的比分為25比24,湖人只有1分的領先優勢。
球權在掘金的手上,博伊金斯的變向讓韋夏遲愣了半秒才反應過來,幸好他的身材限制了他的進攻。即使落後一個身位,韋夏只要抬手就能干擾他的上籃。
身材帶來的天然缺陷使博伊金斯進攻的時候更熱衷於穿針引線,球迷很少見他一條龍殺到底。往往是看著他輕鬆地突破防守,艱難地將球傳出,再從巨人的對抗下擠出空間看看隊友還能不能把球回到他的手上。
傑克遜給韋夏的命令是一對一做全場緊逼。
溫特提出了質疑:“讓6尺5寸的維薩全場緊逼5尺5寸的厄爾?”
30公分的身高差,博伊金斯只要願意,隨時能把韋夏甩到後面吃灰。
傑克遜似乎比任何人都有信心:“他會找到辦法的。”
讓韋夏去防身材遠遠強於他的安東尼,還能說是鍛鍊他對位球星的經驗。現在叫他去防矮了30公分的博伊金斯?要麼,傑克斯是地球上的頭號韋蜜,要麼,他故意給韋夏出難題。
明知防不住,韋夏仍然在為自己的防守創造有利的空間。
他儘量把博伊金斯趕到貼近界外的位置。
算盤打得不錯,可是博伊金斯一加速,計劃便全亂套了。
韋夏親眼看著博伊金斯的身體像脫弦之箭一樣射向前方,身體不自覺地上去找對抗。
對持球人施壓是老將的福利,不屬於新人。
韋夏的施壓被裁判吹了犯規。
第一節還剩下24秒,只打了兩分半鐘的韋夏已經背上兩次犯規。
他不是犯規機器,也不是適應不了nba的吹罰尺度,犯規次數快速增長的原因極其簡單:他防不住他的對手。
要麼壯的像頭牛,要麼快得像匹馬,一不小心就犯規,犯規數控制不住。
科比第一次覺得斯瑪什·帕克有些價值,如果他在,他們大可不必這麼頭疼博伊金斯。
帕克的身高對上博伊金斯一樣沒優勢,但他有一點好,速度快,把防守看作身家性命。
韋夏的絕對速度和帕克差不多,更跟不上博伊金斯,有時候被他一下子超過的話,控制不住自己的手便很容易對他犯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