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夏應該感到高興,他的確沒被認出來。

作為一個剛剛入選一陣的球員,只是戴著眼鏡就去採訪前來試訓,一心想加入76人的新秀卻沒被認出來,是好事嗎?

該說他太低調,還是長相沒有辨識度?說好的翻版王力宏呢!?

“看得出來,你在和德馬庫斯對位的時候很掙扎,你如何評價他的表現?”韋夏問。

“我並不是妄自菲薄,但我覺得‘boogie’是超水準的。”奧頓說,“我敢這麼說,而且我確信,和‘boogie’同屆的球員都會這麼說,他就是我們這屆球員裡最強的,問題是,他的狀態並不穩定。有時候,他會變成獅子,有時候就像只餓肚子的小貓。”

韋夏察覺要素:“‘boogie’?”

奧頓道:“他喜歡別人這麼叫他。”

“那你覺得,他狀態不穩定的原因是?”

奧頓開始感到奇怪,不是做他的專訪嗎,這記者怎麼一直在問“boogie”?還有他和wish長得好像啊!他們是親戚吧?不會吧?wish不會真的有個長得和他一模一樣的親戚吧?

“除了‘boogie’,你還有什麼要問的嗎?”

韋夏第三個問題同樣問到考辛斯,奧頓有點不耐煩了。

“沒有了。”韋夏傷人地說,“謝謝你的配合。”

奧頓追問:“這不是我的專訪嗎?”

“是啊,我會如實報道的。”

“可是你一直在問‘boogie’的事!”

“所以我們叫《沒事找事報》嘛...”韋夏推了推眼鏡,一個不慎就表現出善於討打的屬性,“你要是覺得莫名其妙,說明我的工作很到位。”

奧頓氣得想打人,但對方是記者,真打了,他的nba前途也就斷絕了。

早就聽說wish有極強的討人嫌功底,沒想到和他撞臉的傢伙也那麼討人嫌。

“和wish長得像的記者都這樣了,wish本尊又會如何?”奧頓心慌,當即決定不給76人機會了。

是的,即使76人要選他,他也不來。

他要像2007年的太空易一樣請求球隊把他送走,不然他就滿地打滾誓死不打nba。

“boogie”。得知了考辛斯的外號,只是個不大不小的收穫。

按中文的英譯,應該叫布吉或者布基。

韋夏這個很少有機會能使用中文的準中國人,卻有個更妙的翻譯。

他決定把“boogie”翻譯成“不羈”。既文雅,又貼合音譯,還照顧了意譯,同時很符合考辛斯本人的個性。

韋夏慢慢地走向考辛斯。

透過方才的對抗賽,76人的首選在他的心裡,已經從費沃斯變成了考辛斯。

費沃斯很好,精神飽滿,個性穩重,但上限不高。

什麼樣的球隊擁有高位籤會放棄上限更高卻有嚴重隱患的球員,去選擇上限固定,但成熟度高,可以即插即用的球員?

標準答案是1982年的湖人。

他們擁有那年的狀元籤,卻放著明擺著的巨星苗子“人類電影精華”多米尼克·威爾金斯不選,選擇了快如閃電但從打法到技術以及絕對上限都不如前者的詹姆斯·沃西。

沃西后來的表現必不會讓湖人後悔。

但縱觀沃西和多米尼克的職業生涯,兩人的個人榮譽就有差距。沃西兩次三陣,威爾金斯則入選了七次最佳陣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