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糾紛(第1/2頁)
章節報錯
原本高典以為站在這裡的人都是來買梅菜扣肉餅的,結果發現並不是。
這些人都是看熱鬧的。
透過周圍人小聲的議論,高典大致摸清楚這是怎麼回事。
簡單的來說,這是一場很難說清楚誰對誰錯的糾紛。
賣梅菜扣肉餅的攤主是一位老頭,招牌上寫著“不好吃不給錢”的宣傳語。
問題就是出在這個宣傳語上面。
與老頭對峙的是一個青年,高典看他的模樣,應當不會超過四十歲,具體是多大年紀,高典就不清楚了。
這個青年買了一個梅菜扣肉餅,覺得不好吃,所以就不想給錢。
那老頭是做買賣的,你說不好吃就不好吃?你吃了東西,錢是必須要給的。
但是青年指著招牌上的宣傳語反駁,說這是老頭自己說的,不好吃不給錢。
於是乎,兩人誰也不讓誰,就在這兒理論起來。
矛盾點在於,吃東西給錢,這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是老頭有宣傳說,不好吃不用給錢。
按理來說,既然老頭這樣宣傳,那麼青年不給錢也說的過去。
然而……這個好吃與不好吃之間的界限,並沒有那麼分明,還要看個人的口味。
青年望著老頭說到:“怎麼樣,我剛才說的提議你考慮的如何?我說不好吃,你不認同,那麼我現場做一個梅菜扣肉餅,和你做的比較,如果是我做的更好吃,那錢我就不給。如果你做的更好吃,那我就認同你說的,錢我給,並且給你道歉。”
老頭遲遲不說話,不答應,也不拒絕。
青年有些不耐煩道:“快點,我沒有那麼多時間陪你浪費。”
面對青年的態度,老頭依舊一言不發。
周圍的人對老頭產生同情,紛紛小聲指責青年。
聽到周圍的聲音,青年皺了皺眉頭,忍住心裡的膩歪,沒有理會。
“你要是再不開口,我就走了。”青年說道。
“你給錢才能走。”老頭終於說話,說的卻是這麼一句。
青年語氣加重說到:“我說的很清楚,你要麼和我比一比誰做的梅菜扣肉餅更好吃,要麼就讓我走。”
“不行,你吃了東西必須給錢。”老頭倔強道。
青年不為所動,兩人再次僵持著。
“小夥子,你吃了東西怎麼能夠不給錢呢?”
周圍有看熱鬧的說到。
“他上面明明白白寫著,不好吃不給錢。我覺得不好吃,就可以不用給錢啊。”青年轉過頭說到。
“你這人,你說不好吃就不好吃?那要是誰都像你這樣,那誰還敢做生意。”有人大聲說。
青年反駁道:“這是我逼他寫的嗎?這是他自己這樣寫的。我說過,要是你們覺得我說假,那麼你們也可以來與我各自做個梅菜扣肉餅,你要是做的比我好吃,那麼我就認是我胡攪蠻纏,故意說不好吃。你們敢嗎!”
一時間,沒人說話。
開玩笑,梅菜扣肉餅看著簡單,但是他們又不會啊。這青年如此自信,想必有兩把刷子,他們站在旁邊說說,可是要他們上去比試,還是算了吧。
這時候,又有人說到:“就算你說得對,可是一個梅菜扣肉餅才幾塊錢,何必和一個老人家為難呢?”
青年說道:“幾塊錢對於我來說,確實不算什麼。可是這是他自己這樣宣傳,若是他不這麼寫,我吃東西給錢,可是他這麼寫了,我覺得不好吃,就不給錢。這並不是錢多錢少的問題。”
高典暗叫一聲好。
其實他挺贊同青年的話,雖然他處理事情的方式激進了一些,可是原則上是沒有錯的。
這確實不是一個錢多錢少的問題,既然你這樣宣傳,就要有承擔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