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確保70%以上的可能性會掙錢,這些投資人才會謹小慎微的拿出自己的真金白銀。

前期的市場調查至關重要,畢竟一筆投資下去至少2000萬美金起跳。而在這個年代,2000萬美金足夠讓很多人一生衣食無憂,甚至活成別人羨慕嫉妒恨的物件。

“我們漫威要不要也進入遊戲市場,推出我們的單體超級英雄?雅達利在去年大賣的時候,曾經有意跟我們洽談ip授權。當初他們提出的想法是,希望我們授權絕大多數英雄給他們製作成遊戲。

當時雅達利遊戲公司給出的報價過於低廉,美隊這樣的超級英雄才給出1美元的授權價格。

要他們賣出一盤以美隊為賣點的超級英雄遊戲,我們漫威就可以收取一美金的授權費用。

當時我們想要的價格是1.5美金,其實多了0.5美金對我們來說意義不大。

真正讓這次的洽談不歡而散的是,對於其他的超級英雄,雅達利給出的報價是每個人支付三分之一美金。他們給出的理由是,雅達利遊戲公司的遊戲卡帶面對的是全球市場的消費者。

全球市場上也只有美隊這一個超級英雄,可以稱之為頭牌。而dc公司,至少還能拿出超人以及蝙蝠俠。

即便我們漫威的許多其他超級英雄,例如蜘蛛俠,綠巨人,鷹眼,鋼鐵俠在整個北美地區銷量都不錯。

然而對方以這些超級英雄在全球並不受歡迎為理由選擇拒絕。

最終我們的談判,因為價格談不攏被迫暫停。”由於這個談判持續時間非常短,而且一接觸之後,雅達利遊戲公司因為價格原因選擇了終止談判。

ceo聽完這個訊息之後,腦中也回想起了那短暫的經歷。

由於當初只是接觸性的洽談,ceo並沒有介入,而是安排手下的人去負責全面的談判。

可惜,對方給的報價太低了,如此低廉的價格,無論是漫畫人物的創造者,還是雜誌的編輯,甚至是廣告營收部門都提出了反對意見。

試想一下,以蜘蛛俠為例。

如果在全球遊戲授權上只賣出三分之一美元的價格。

這就相當於,好萊塢的超級巨星,一部片酬只給到了10萬美金一樣。

這個時候對於這個明星的商業價值是一種傷害。

讀者或者消費者們認為,甚至是潛在的廣告商認為,蜘蛛俠這個英雄根本不值錢,所以才被賣的如此低點。

將來蜘蛛俠再以虛擬人物跟其他商業主體洽談廣告合作的時候,對方自然不會再開以前的市場價。

他們會比照雅達利遊戲公司開出的單價進行殺價。

一個明明價值100萬甚至更高的超級巨星,經紀公司無論如何都不會墮落,去接受10萬美金的報價。

“馬上聯絡雅達利遊戲公司,重啟這次的洽談合作。拿出我們10款最賣座的超級英雄,去跟他們打包團合作,只進行遊戲開發的授權協議。

現在ea遊戲公司買下了 dc的20%股份,顯然是有意要把這些超級英雄改編成遊戲內容。

作為遊戲圈的競爭對手,我相信雅達利無論如何都不會,看著ea遊戲公司在北美市場上挖掘那些值得改變的文化ip內容。

漫畫是青少年最喜歡的東西,甚至很多打工族乘坐地鐵或者公交的時候,喜歡拿漫畫來打發時間。這種潛在的消費者太龐大,可以不用考慮全球市場,但是在整個北美地區來說是雅達利銷售的重心,無論如何他們都輸不起。”漫威決定馬上聯絡雅達利重啟之前否定的談判。

就在漫威有此想法的時候,任天堂跟雅達利遊戲公司也在面對眼前的這件新聞事件。

對於任天堂來說,他們現在並不在意,ea遊戲公司跑馬圈地購買遊戲受眾極廣的動漫角色。

ea遊戲公司做的越好對任天堂來說越有利。

畢竟現在公司的發展策略,就是完全寄生在ea遊戲公司身上進行發展。

除此之外內部自行生產遊戲,根本沒有多餘的金錢到外部市場上購買已經成熟的文化產品進行衍生開發。

只要ea遊戲公司一天沒有起訴自己,只要他們沒有證據在法庭上取得勝利,對於自己來說不變應萬變是最好的方式。

然而對於雅達利遊戲公司而言,他們驚訝的發現,ea遊戲公司居然跟自己想法如出一轍。

果然是英雄所見略同,只可惜雅達利遊戲公司在當初沒有如此多的分配資源進行購買。

而是把更多的金錢全部花在全世界佈置自己的銷售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