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有意在全球新建1000家商業中心的男人,爭取達到全球上萬塊電影熒幕的人。

自然是要在電影的方向上發力,而不是盯著那小小的電視機螢幕。

畢竟,電視劇想要風靡全球。

遠不如電影來的容易一些。

“林老闆果然說到做到,希望能在你的電影公司,成就一番大事業。

來,我們為了共同的事業乾一杯。”發哥此時此刻的心情大好。

不過就在發哥心情大好的時候,陳玉蓮的臉色卻頗為陰鬱。

因為陳玉蓮此時此刻在等待,等待著林平也給自己一份合同。

雖然林平之前答應要簽約自己,但是對於陳玉蓮來說,她不希望去公司找藝人管理部門簽訂合約。

而是希望林平這個大老闆親自跟自己簽約。

只可惜,趙晚秋沒能從包裡再拿出一份合約。

這就意味著,陳玉蓮很可能跟黎美仙一樣,只能以普通藝人的身份去找公司的藝人管理部門。

雖然最終的價格各不相同,但是陳玉蓮更希望用一種體面的方式。

雖然與發哥兩個人已經分手,可這種分手僅僅限於三四個人知曉。

除了發哥跟他的母親,也就是林平知道一些情況而已。

其他人還不知道兩個人已然是分手狀態。

甚至對於發哥來說,他不接受這種分手。

尤其是現在事業更上一步之後,發哥覺得自己有能力去買更大的房子,能辦到陳玉蓮之前要求的所有事情。

既然自己聽了陳玉蓮的勸告,陳玉蓮自然也沒理由再跟自己分手才是。

甚至發哥現在腦子裡已經在思考,明天從銀行對於完了這張支票之後,兩個人要怎麼揮霍慶祝一番。

“周先生莫要忘了,合同之中明確規定的,一個月之內必須跟無線電視臺完成解約。

否則的話我們的合約將視之為無效,並且我們會在法庭上起訴周先生違約。”趙晚秋喝下了杯中酒後,叮囑著發哥莫要忘了合同中的約定。

“你放心,明日中午我就會去電視臺跟他們解約。

或許會需要幾天時間,但絕對不會超過半個月的時間。

更加不會拖到一個月之後,畢竟如此之高的違約金,我可賠償不起。”即便是按照三倍賠償,這也是一筆超級天價。

根本不是發哥能夠承受得起的賠償金額。

但好在,就算自己跟無線電視臺強行解約,頂多也就是賠個百八十萬而已。

一場官司下來之後直接賠付違約金,跟無線電視臺的合約也就正式結束。

畢竟從法律的層面來講,違約的一方已然賠付了違約金。

這就是一種變相的履行合同的行為。

一種履行合同的行為就是嚴格按照合同上規定的約束去執行。

另一種履行合同的行為,就是當無法履行上一條規定的時候,便執行違約條款。

當賠償金打到對方的賬戶上之後,這簽訂好的合約就視之為履行完畢。

到時候無線電視臺沒有任何理由在約束髮哥。

頂多也就是站在輿論以及道德的制高點來回批判。

不過1400萬到手之後,就算被人罵背叛者也無所謂了。

只要在亞市有更高更好的成績,之前罵自己的人只會越來越站不住腳。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這是自然法則。

沒有人會守著一個即將落敗的公司做一個愚昧的忠誠孝子。

發哥現在合同也簽了,支票也已經放到了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