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在想事情,”羅恩歉意一笑:“霍布斯,這是從案發到現在的所有的記錄,你有沒有發現一個事情?”

“什麼?”

霍布斯好奇地問道,羅恩剛想開口,突然心中一動,馬上改口說道:“沒什麼,可能是我想錯了。”

羅恩注意到,從所有的案件記錄來看,這夥人從開始進行搶劫到現在,沒有開過一槍,是的,一槍都沒有開過!

銀行搶劫案羅恩不是第一次遇見,但從頭到尾一槍不開的他還是頭一次見,按照一般流程,進入搶劫程式後,總要在大廳開上兩槍,證明自己的威脅力,才能讓人質們乖乖聽話。

而這個案子,根據巡邏警察和被放出來的人質們的供述,他們不止一槍沒開,甚至連個別明顯違反劫匪命令的人質,除了被打一頓之外,也沒有得到有效懲罰。

更為奇特的是,從被巡警發現搶劫,到警察到達現場,中間還有至少二十分鐘的時間,足夠給這幫劫匪們用來逃跑。

可他們怎麼做?

不僅沒有跑,反倒挾持著人質在銀行裡躲了起來!這根本不正常!

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是羅恩自己來進行這場銀行搶劫,他一定會第一時間先開兩槍震懾住銀行裡的人,然後最快速度拿錢跑路,這才是一個正常搶劫犯應該走的流程。

可這幫人流程全錯了,甚至從他們的釋放人質等一系舉動,羅恩還看出幾分拖延時間的味道,這讓他有點意外。

拖延時間?一般情況下,不都是警方才想盡可能把時間拖得久一點的嗎?

那麼問題來了,劫匪這麼做是為什麼?

羅恩發現了很多疑問,但卻沒有和霍布斯分享的打算,因為他突然想起來,如果這夥人有什麼別的企圖,那也許他可以從這個案子裡直接受益?

霍布斯的手下彙報道:“報告長官,剛才人質身上的箱子我們檢查過了,裡面沒有炸彈,只有一張寫著劫匪要求的紙條。”

“念。”

“兩輛滿油的車,一架滿油的大型噴氣式客機,停在洛杉磯國際機場,跑道上,如果九點鐘還沒有準備好,我們將在攝影機前,每中時殺掉一名人質。

銀行安裝了炸藥,有必要的話,我們會引爆他們。”

“不管怎樣,一定不能給他們飛機,他們從銀行搶走的錢都不值一架飛機錢!”霍布斯把桌子重重一拍:“羅恩,你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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