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我就知道好幾家店。”唐仁附和著,開始給坤泰打電話:“就算警察局裡有他們的內線,也不可能是泰哥啦。”

“管他要份案情報告,中文的。”

“幹什麼?”

“你不想知道你殺了誰嗎?”泰風問道。

“頌帕,唐仁之前幫忙送貨的那個手藝人,”兩人同時看向羅恩:“你知道。”“別看我,我知道的也只是新聞上說的這麼一點,至於別的,你還是讓你老大給你送案件卷宗看吧,再見~”說著,羅恩轉身便要離開。

唐仁趕緊拉著他的衣服:“等等,師弟,你要去哪兒?”

“當然是繼續旅行呀~”羅恩把相機轉到前面,又把掛在脖子上的草帽蓋到頭上,活脫脫一個正在旅行的外國遊客形象。

“你不幫我們一起查案子?”

“當然不,我都說了,我是來度假的,幹嘛還要工作?”羅恩理所當然地說道:“再說了,通緝的是你們兩個,可沒我什麼事。”

“對了,如果實在查不出來,走投無路的話,我可以幫你們偷渡到非洲、中東,或者南美洲個別戰亂頻發的國家,我有個做軍火生意的朋友在這些地區的業務非常多,你們可以躲到他客戶手下。”

說完,羅恩把衣服從唐仁手裡拽出來,大搖大擺的離開了,氣得唐仁牙癢癢。

“這個沒義氣的東西,當年要不是我跪在地上苦苦哀求師傅,師傅才不會收他一個洋鬼子當徒弟。”

“你昨天不是還說,你在米國還有好多同門的師弟嗎?黑的白的都有。”

“那是後來。”

……

轉過牆角,羅恩立刻開啟手機上的一個小程式,只見地圖上,一個閃爍的光點就在離他位置不遠處,連他們說話都可以清楚聽到。

正是羅恩剛剛無意間在唐仁包裡安裝的竊聽追蹤器,不充電的情況下可以持續工作兩天,算是米國特工界的新型黑科技。

至於為什麼把追蹤器放唐仁身上而不是泰風身上,當然是因為唐仁這麼邋遢的人,根本不會發現包裡多了一個追蹤器啊。

反之,以泰風的仔細性格就不一定了。

羅恩不記得金子具體藏在什麼地方,只能選擇用這種最笨的方式跟蹤,而放掉那三個蠢賊當然也不是因喜歡他們那張和明星無二的臉。

這只是藉口,羅恩只不過是想找三位優透的背鍋俠,也就是俗稱的替死鬼,如此而已。

還金子是不可能還的,這輩子都不可能!

但因此連累得唐仁混不下去也會讓羅恩良心稍感不安,同時他那裡也會沒有辦法交差,所以羅恩需要替死鬼來幫唐仁擋死。

反正他們本來就是黃金搶劫案的主使者,被推出來活該,這樣,到時候再加上羅恩自己的面子,唐仁肯定可以不受到任何影響。

至於與黃金搶劫案伴生的那起殺人案?愛誰誰吧,反正羅恩懶得管,又不是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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