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頭髮烏黑濃密,髮質還巨特麼好,就這麼披散著,配著鬍子,哪怕是19年的首都,依舊吸引了一票人的目光,但他對別人的目光視若無睹。

如果不說,沒人能猜出來這貨在老家開了一個燒烤攤。

記憶裡,孟時每隔一兩個月,都會和留在京城工作的謝向傑一起出來聚一聚。

相較於陳與,謝向傑的變化很大,樂隊解散、陳與被退學,讓他成熟了很多。

謝向傑穿著很正式的襯衫,手腕上還帶著表,應該剛下班就約了陳與往車站來。

孟時往他們那邊走。

感覺這倆人現在光從外表上看,瞅著不像一路人了。

不過說話間不時相互錘上兩拳,還是當初騎破電瓶車那感覺。

直到孟時走近,兩人這才注意到他。

陳與打量圓寸面板有些黑的孟時,對他的腦袋伸出了手,“你特麼真的去養豬了啊?”

孟時把他伸到一半的手拍掉,又回敬了他一腳。

陳與一閃身要躲,孟時跟進,在他寬鬆的黑色褲子上留下一個沒有紋路的拖鞋腳印。

“看這功夫,顯然出家了。”

謝向傑雙臂張開,模仿武僧提水的樣子,墊著步子繞著小圈跑。

陳與看他這憨批樣,抬腳踹在了他屁股上。

謝向傑一個踉蹌,一直站在一邊的姑娘急忙伸手把他扶住。

謝向傑握住姑娘的手,“還是你好。”

然後對著孟時和陳與啐了一口,“這倆忒不是東西。”

“阿姨,這裡有人隨地吐痰!”

孟時和陳與異口同聲大喊。

謝向傑故作驚慌的左右張望。

姑娘看著他們的互動,捂著嘴笑了起來。

謝向傑,這才介紹到,“我女朋友果兒。”

果兒?

孟時狐疑的和陳與對視了一眼。

“果兒”在搖滾圈子裡指的一種特別的女孩,是Groupie的音譯,也就是俗稱的骨肉皮。

這種女孩以睡圈裡人為榮,豆瓣那有個地兒還有一個討論組,交流自己睡過的樂手的尺寸大小,技術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