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重生 第194章 李墨的合同(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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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她來說,“一天一千”這個價錢,已經是天價。
“就這樣,看一天的長短,時間長就比給你一千多點,時間短的話,就給一千。至於出去玩的費用,我全包,怎麼樣?”
李墨起身,來到她身邊,看她的眼神溫柔,如春日裡和煦的陽光。
“隨你...那就一天一千吧,隨便時長,幾天?”
“幾天?一直呆到開學咋樣?不過中途要是被你自己的事情打斷我們的遊玩,那你可要負責任。而且要負違約費...”
李墨不想離開陽城,竟然還想跟她立法三章。
“違約費?你是不是想太多?”
殷霜覺得他有點誇張。
“誇張嗎?哪裡誇張,這只是我行事的風格。你不是不想在我這佔便宜嗎?那既然我僱用你,是不是要有個合同。等待會我起草個合同,接下來就是你給我當導遊的時間了。從今天開始怎樣?”
李墨搖頭,想著兩人要因為這事籤合同,他很是興奮,兩眼放光。
“啊?籤合同?口頭不行?不是口頭邀約也是可以嗎?”
殷霜雖沒學過法律,但多少是知道一些。
所以她覺得李墨有點誇張....
“沒事,只是簡單的籤一下,又不用負法律責任。我先起草...待會我們出去吃早餐,吃吃你們山城的特色早餐。”
李墨說做就做,從他的揹包中掏出紙筆,在家裡的那張矮小的小方桌上開始起草合同。
而殷霜,她也沒想太多,趁李墨寫合同的功夫,去到衛生間洗漱好,換好衣服。鏡中的她面色蒼白,雙目無神,瘦削的巴掌大的小臉,一雙眼睛恨不得佔半張臉。
可就是這般,她還是好看的。五官精緻,病容中顯現的是無論如何也掩藏不住的是神色間的純真和清麗。
看著鏡中的她,腦海中又想起遠在陽城的禹嘯,嘆了口氣,嘴裡面苦到不行。
她不知道現在是作還是不作,明明喜歡,明明就離不開,可偏偏她一賭氣就回到了山城。
本以為過個那麼三兩天,禹嘯會找到山城這邊來。
然而...
並沒有!
誒....
正想著,惆悵不已時,門外響起李墨的聲音。
“你好了沒?殷霜,麼不是掉到廁所裡了?出來籤合同,殷霜...”
聽到李墨喊,殷霜拉開門,走出來。
見他手裡拿著一張紙,上面密密麻麻的寫著許多字。粗略的看了下,無非就是每天帶著他去山城不同的地方吃喝玩樂,時間截止到8月25天,為期一共是十天。
十天?
殷霜看了李墨一眼。
“對啊,我剛剛問了下奶奶,她說通知書領到了,開學的時間是九月一日。我想著那時候肯定是要回陽城好好的準備,所以就縮了幾天。至於導遊的工資,一日一結,那上面有標註。”
李墨說著指了指剛剛他說的地方,笑了下。
“通知書到了?”
聽李墨說通知書,殷霜想了下,她到時候要去明凱拿。
這樣也好,中間空出五天時間,可以好好的做準備。
而且照李墨說的工資,十天的時間,一年的學費,肯定是夠了....
想著,點了點頭,隨後又隨意的瞄了眼手裡的黑紙白字,接過李墨手裡的黑色鋼筆,想也沒想,在她的地方簽下了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