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十七章 白刃戰(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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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巡的第一個對手,是對面匪幫的二當家,這傢伙手裡的武器是一把紅纓槍,身處人群當中,並未像其他人一樣吱呀呀地亂叫,而是一聲不吭,弓著身子以逸待勞。
林巡看見二當家染血的槍桿,還有身邊倒著的幾具屍體,手握獵刀向他衝了過去。
或許高手之間,也是有感應的,二當家似乎察覺到了林巡不是個好惹的傢伙,對身邊慘烈的襲殺視若無睹,目光陰翳的盯住了林巡。
林巡衝到二當家對面,與對方保持著三米的距離,手裡的獵刀刀尖點地,刀刃朝外,將刀背對準了自己。
二當家自幼學習武術,一杆紅纓槍接近兩米長,紅纓穗在穿透好幾個人的身體以後,還在不斷的滴血。
他見識過很多高手,對方用的武器各不相同,但招式都是有跡可循的,而林巡的這個起手式,他卻從未見過。
上挑刀,本就屬於出手緩慢的招式,而且因為進攻路線單一,無法變招,所以幾乎沒人用這個招數作為起手式。
二當家很想把林巡當成一個照貓畫虎的半吊子,但對方磨得鋥亮,而且刀刃佈滿缺口的獵刀,說明死在他手下的人,絕對不少。
戰場上的對決很少會像電影裡一樣花哨,甚至很少有人能夠在對了三招之內還可以存活,基本上兩個人碰面之後,在武器沒有脫手的情況下,最多隻需要五秒鐘,也就可以分出勝負了。
所謂搏殺,無外乎搏開對方的進攻,然後一擊取走對方的性命,再去尋找下一個目標。
二當家還是率先沉不住氣了。
他的紅纓槍有兩米長,而林巡的獵刀只有不到一米。
不耐煩的二當家挽出一個槍花,長槍刺向林巡的左肩,而後在空中變招,縮回以後再度取向他的咽喉。
林巡一動未動,右腳微微後撤,一腳踢在了獵刀的刀背上,等刀身躍起至腰間的時候,身體順勢伏低,刺向了二當家的小腹。
二當家心下一驚,暗道一聲糟糕。
戰場上的人在交戰的時候,追求的必然是一擊必殺,不給敵人繼續反擊的機會,但林巡是獵人出身,他在與對手糾纏的時候,有足夠的耐心,所以並未選擇空門大開的正面對抗,而是準備給對手留下傷口。
以前當獵人的時候,林巡面對猛獸,最慣用的手法就是用空心的箭矢射擊獵物,然後等待它慢慢流血身亡,最久的一次,林巡在沙漠裡跟了獵物三天。
二當家一槍刺空,迅速抽回長槍,雙手握住槍桿,用槍柄的一側向著林巡的下巴砸了過去。
“當!”
林巡早有準備,用刀身撥開了對方的槍桿,趁著獵刀被槍桿彈起,斜刺一刀劈了出去。
“噗嗤!”
二當家的頭顱飛在半空,在失去意識之前,甚至看見林巡一腳踹倒了他被斬首的屍體,向著另外的土匪衝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