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四十三章:事末(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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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曾是追求著普世正義的傻子。
他明白這個目標,這個理想是傻到不能再傻的理想。但他,依舊無法捨棄。虛假的理想也好,被賜予的理想也罷。但沒有了這個理想,他還是他嗎?
那個滿臉慈悲,如同聖母和菩薩一般對世間抱有慈愛的女人,幫他證明了這點。
在見到她的第一眼,男人便明白了,那根本不是什麼聖母,而是在世間引誘人墮落的魔。而他,則是滅魔之人。
魔要感覺到危險,魔要逃走。於是魔讓手底下已經完全被蠱惑的信徒們,為她拖延。
男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他並沒有辦法做到兩全其美。不傷害這些已經徹底沉淪與快樂中的信徒,那麼魔就會逃走。會進一步的蠱惑一般人,造成更大的危害。
但傷害這些普通人,則是會打破他的原則,他的理想:為了普通人而行動,拯救眼前每一個人的正義夥伴。
要怎麼做?
在那短短的瞬間,男人對自己問了無數次這個問題。
眼前這些阻攔自己的人沒有任何的罪惡,一點邪惡的理念都沒有。他們,只是被蠱惑了而已。
要殺嗎?
要放棄嗎?
要殺嗎?要放棄嗎?要殺嗎?要放棄嗎?要殺嗎?要放棄嗎?要殺嗎?要放棄嗎?要殺嗎?要殺嗎?要殺嗎?要殺嗎?要殺嗎?要殺嗎?要殺嗎?
在察覺到的時候,男人的雙手已經沾滿了鮮血。漆黑的短刀,潔白的短刀,劃開了普通人的脖頸,刺穿了普通人的心臟。
一位身經百戰且擁有非人力量的戰士,在真正屠殺起來之時,真的不需要廢任何的力氣。
鮮血如同咒詛,如同男人心底那份罪孽感,佈滿了男人的全身。用劍鑄成鋼筋鐵骨之身的男人,卻因為普通人的鮮血,讓劍身出現了鏽跡。
大樓裡面,除了眼前的女人外,已經沒有任何活口。
男人突然發現了,為什麼自己不惜扭曲自己的理想也要殺死這個女人。
因為,她是一個怪物。
若是放任下去,世界會因為她毀滅,人類會因為她滅亡。她,已經從人類變生了。
可手中的雙刀已經生鏽了,生鏽了的刀是沒有辦法斬殺怪物的。
話說回來,自己又為什麼要執著的使用劍呢?
為了敬重之前使用這些武器的,英雄們的心意?
事到如今還扯什麼蛋。
只需要讓魔力順暢的透過,只需要擁有著足夠的破壞力就行了。
黑白的雙刀,變為了帶著刀刃的手槍。
“這個世界上...居然還有你這麼無聊的男人....”
“去死吧,怪物。”
扳機扣動,殺死了還處於胚胎狀態的怪物。男人,也從正義的夥伴,成為了墮入到地獄中的殺人機械。
心中殺死無辜之人的罪惡感與對正義理想的追求,兩者之間的衝突不斷磨損著男人的內心。最後被處決,成為英靈的男人,成為了無銘。
戰鬥的越多,靈基破損的就越嚴重。身上出現的金紋,並不僅僅是他戰鬥留下的傷痕。更多的,是他自己用無辜人的血液,刻在自己身上的,對自己的詛咒吧。
理想已經消失,身體逐漸崩潰,就連記憶也在淡去。但唯有一件事,是男人永遠不會忘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