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fc即是終極格鬥冠軍賽,是世界上最頂級和規模最龐大的職業綜合格鬥賽事,既然由黑屠夫這樣的往屆冠軍提出來的申請,必然會是這種最頂級的賽事安排。

而且歷年來MMA綜合格鬥界類似的私人性質的挑戰賽並不罕見,而且沒沒有這樣的擂臺賽,MMA一方往往會趁機舉辦一次臨時性的賽制,藉以弘揚也好,趁機斂財也罷,總之管理方是會舉雙手贊同的,前提是申請者得繳納足額的保證金。

這樣的賽事,往往會有幾場的所謂墊場賽,簡單來講就是在正賽開始前來帶動現場氣氛的比賽,多為ttc和usc或者是長時間沒有比賽的選手來進行的。

其目的就是在正式比賽前,為吸引觀眾而舉行的熱身或者宣傳比賽,就像NBA華國賽。

ufc比賽在統一的比賽規則中進行,這個規則在全美的mma比賽中都適用並必須執行,並且比賽同樣會受到比賽所在地運動員委員會的監督。

這樣的一場ufc比賽中,所有的應急措施一應俱全,包括了醫生,醫療隊,官員,委員,以及急救隊員,比賽前後運動員也會接受醫療檢查以確保他們的安全,ufc甚至會給運動員和比賽買保險。

不用負責,自甘冒險原則,就是ufc比賽的始終堅持!

當然了,這些必備的措施足可以確保沒有人在ufc比賽中掛掉,從這方面來考慮的話,可以說mma是世界上最安全的運動,雖然它看上兇殘無度且更開放的無限制規則。

比賽中真的出現了人員死亡,還要看怎麼打死的了,如果打正常部位包括腦袋,而非禁區不負責任,而且死者有保險賠付!

但對方被擊倒裁判己終止比賽,你還騎上暴打後果要負責的,只外打規定不準擊打的禁區造成死亡的也負責任,但多是民事責任。

如果按著比賽規則,聽從裁判指令,那就朝死裡打!美其名曰,你不真打,你看不起我!你不尊重我!

有了這樣的條語口號,你不玩命,你傻呀?如果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規則規定,那都是有生命保險的,做為參賽選手就是玩命的活下來,放心的去幹吧。

若按照華國刑法犯罪的構成來說,擂臺比武打死人也是不會負法律責任的。不過前提是,雖然客觀上有打死人的行為,但是沒有主觀故意,並且這是一項對抗賽事,參賽者對於其中風險會視為已知,何況合同中肯定也會寫明。

以劉青山的精明,斷然不會讓自己處於可能被任何地方上的法律制裁的,即使黑屠夫一方的幕後主使在賽事上耍手段,他也不會有問題,因為他的律師宣告上有這麼一條:只要合乎正規賽事的各種規則,劉青山先生必定準時前往應戰。

這份宣告可是具有法律效應的,只要對方的智商沒問題,就不會生出那些小心思。

不到中午,NEC就傳來得自於《晨郵報》的訊息,果然如劉青山的猜測,黑屠夫一方打來了電話詢問,並且相隔半個小時後回話稱答應了一千萬賭金的賭約,但比賽時間、地點、直播方式必須他們來負責。

地點自然就定在了洛杉磯,那裡顯然是他們的老巢,或者說偽裝的老巢,劉青山的判斷相當準確。

至於時間只能大體定在了三天之內,這個時間限制同樣是劉青山留給《晨郵報》的,沒有這方面的限制,誰知道對方會有怎樣的安排。

因為有了大體的回覆,NEC方面再一次提出了專訪的請求,不同於上一次出節目,這回僅僅是有記者找上門來回答幾個問題而已。

劉青山很大度的沒提酬金的事,在他看來,這件事前前後後多虧了NEC在幫助,不然單憑他一個人要付出很大的精力。

況且,NEC電視臺還要免費幫他和金溪善拍攝兩部MV,這些都是人情,即使是對方有著商業上的考慮。

電視臺的記者顯然很焦急,掛上電話沒多久就找了來,不過對這次的參訪他放在了距離莊園不遠處的一個咖啡廳裡,莊園的房產畢竟屬於王室,他不能給人家留下被人攻擊的口實。

找上門來的記者是那個名叫貝爾的著名主持人,出人意料的是,跟著前來的居然還有那位資深美女布倫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