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金之法則碎片出現,拍賣模式(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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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暗蝕區主是自己的敵人,而且已經掛了。
又等了幾十個宇宙週期,李行舟終於收到系統訊息。
有人在自由交易區釋出了一件商品——金之法則碎片。
“終於等到了。”李行舟精神一振。
但是李行舟在此人之前就釋出了一份火之法則碎片,並標註了以物易物。
此人沒有聯絡李行舟,而是自行釋出商品。
從這點可以看出,此人應該對火之法則碎片不感興趣,或者是沒有需求。
“拍賣的形式嗎?”李行舟登陸上網路,瀏覽了一下商品詳情。
自由交易區,交易方式非常多樣化,可以由賣家定一個固定價格,也可以拍賣,價高者得。
什麼方式都行,只要交易雙方能接受即可。
李行舟看了一下商品釋出者,是一個名叫衡陽的人。
李行舟很快查到對方的資訊。
衡陽在排行總榜上的排名很高,距離半步永生的強者不是很遠了。
半步永生強者,戰鬥力10000以上。
李行舟估計這衡陽的戰鬥力起碼有9000。
李行舟聯絡了對方:“前輩,你對火之法則有興趣嗎?我想用火之法則碎片交換金之法則碎片,可以補一部分差價。”
衡陽很快回復:“你好,感謝關注,我現在對火之法則碎片沒有需求,不過我需要存錢來購買法則原液。若你對金之法則碎片有興趣,可以參加一個宇宙週期後的拍賣會,到時候價高者得。”
“好的。”李行舟回覆。
沒辦法。
李行舟早就猜到衡陽對火之法則碎片沒興趣。
看來只能參加拍賣會。
但,這樣的話李行舟就難以控制了。
金之法則碎片是比較稀罕的東西,必然會引來不少人競拍,若是別人出價比他高,李行舟也只能放棄,畢竟他的財力不算多強大。
“到時候再看看情況,拍不到的話就只能繼續等待了。”
李行舟做了下準備,將暗蝕巨斧掛售到自由交易區,很快就以9400萬帝國紫幣的價格賣了出去,比官方收購價還高出50萬帝國紫幣。
“交易還挺順利,剛好有人需要。”
這麼快就有人將巨斧買下,有點出乎李行舟的意料,一般來說,這種交易都要等待挺長時間的。
李行舟在為拍賣會做準備。
至於火之法則碎片,李行舟不打算賣。
他這段時間又聯絡了一下衡陽,問過對方意見,衡陽同意李行舟在拍賣會上以火之法則碎片做抵押。
火之法則碎片可以折價51500萬帝國紫幣。
五億一千五百萬,比帝國官方出的價格要高出千分之四。
法則碎片加不了什麼價,這是因為法則碎片比較好賣,官方給出的收購價本就比較高,不賺多少錢。
而且李行舟手中的是火之法則碎片,溢價不多,不像金之法則碎片那麼稀有。
很快,一個宇宙週期過去,網路拍賣會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