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談判(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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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總。”
“納德副區主。”
會議廳當中,兩位身穿正裝的男子各自左手握拳,放在右肩處,以示對對方的尊敬。
這是銀河系禮儀,一般只對特別尊貴的客人使用。
“納德副區主,上次見面,不知是多少個宇宙週期以前了,這麼長時間過去,您的修為又有精進,難道是達到半步真命主的境界了?”兩人坐下,蓋總笑道。
蓋總,全名叫做倫特·蓋,是銀河系斯通集團的老總。
斯通集團,乃是銀河系的一個超級集團,業務橫跨諸多星區,影響力甚大。
蓋總作為集團背後的掌控者,地位也是極高,與銀河系許多權貴人物都有著交情。
“蓋總抬舉我了,我哪有這實力,還有距離,還有距離……”納德笑著回應。
蓋總臉色不變,繼續吹捧了幾句,心中卻閃過一道念頭:“看來納德的實力,就算和半步真命主有差距,但距離也不遠了,估計差不了多少。”
當然,這不是今天見面的重點。
兩人客套了一番,又閒聊幾句,終於進入正題。
“今天約見蓋總,主要還是為了靈果種植的問題,你看這個合約,權益方面極不合理,是不是應該調整一下?”
納德說道:“畢竟舊合約是很早以前亞當斯簽訂的,我們李區主得知此事後,對亞當斯的做法很不滿。理論上呢,不是李區主簽訂的合約,我們元武星區可以直接將其廢止,不過考慮到契約精神以及斯通集團的利益,李區主還是決定派我來談一談,透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問題。”
納德一番話語,蘿蔔加大棒,直接拿捏上了。
先是抬出李行舟,震懾一番,然後暗暗威脅可以單方面廢除合約,最後又來一個反轉,說可以談,會照顧斯通集團的利益。
單方面廢除合約,可不可以?
當然可以。
兩個公司之間做生意,不能隨意違約,主要是因為上面有國家管著。
若是其中一個公司違約了,另一個公司可以訴諸法庭,讓國家來主持公道。
但元武星區要違約呢,誰會管?
斯通集團可以選擇投訴到銀河領主府那邊,但領主府最多出來調解,卻不會直接進行裁決。
如果要類比,斯通集團和元武星區兩者之間做生意,不像是兩個公司做生意,更像是兩個國家之間做生意。
國家和國家之間是沒有法律約束的,哪怕有國際法,但這法律的約束性很弱,最後還不是誰強誰說了算?
國際形勢是由大國主導,而不是由國際法主導。
所以,國家之間可以違約,遵循的是叢林法則,利益為先。
當然,違約也不是沒有代價,大規模違約的話,那就是撕破臉了,對方肯定會出動相應手段來反制。
你可以違約,但你得承受得起違約的代價。
考慮到這點,李行舟,以及整個元武星區區主府都不想輕易違約。
當一個地方建立起了規則,大家都在規則內玩,若李行舟跑去破壞規則,那會受到很多人敵視。
更好的方法,是靠協商來解決問題。
蓋總久經戰陣,自然知道納德在拿捏自己,不過納德抬出李行舟來,還真讓他有些猶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