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那就得要換人。

現在華國要建立市場經濟,那就得要按照市場經濟的來,能者上,弱者死!

很殘酷是吧?

市場經濟就如此的殘酷。

給不同的省份,根據省份經濟的不同,定下了不同的銷售目標。

並且,韓松林表示,只要完成每年的銷售目標,那麼福樂酒業就是會在年終的時候發放一筆獎勵。

另外,超出了銷售目標之後的銷售額,福樂酒業還會每瓶酒進行返利。

是的,就是返利,至於具體返利多少,韓松林也拿出了一個讓人滿意的數字。

超出部分金額福樂酒業出廠總價的百分之三,作為返利打給經銷商。

比方說,福樂酒業給經銷商訂的,要賣五千萬的酒,這五千萬的酒,是以出廠價來計算的。

經銷商賣了七千萬的酒,那麼就超出兩千萬。

那麼酒廠就要返利給經銷商六十萬。

並且明確說了,每年春節前,將錢給打過去。

想要馬兒跑得快,那總得要讓他們吃飽吧。

吃飽了,才有力氣跑。

想要吃到更好的,那自然得要跑得更快。

為了不讓他們停下來,自然也是得要有鞭子才行。

經銷商第一年沒有完成銷售目標,能夠接受。

第二年的時候,福樂酒業將目標可以降一點。

甚至第二年都還沒有完成銷售目標,只要完成到百分之八十,福樂酒業也能夠接受。

可第三年依舊沒有完成銷售目標,那麼抱歉,福樂酒業就不會在和舊的經銷商簽約了。

連銷售目標都完不成的銷售,養來何用!

韓松林還考慮到了,有的經銷商為了衝業績,可能會搞些弄虛作假之類的。

比如自己買些酒,直接給囤起來。

所以,韓松林還說了,如果第二年銷售下降的話,那也會被記小本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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