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淳元也想試著推翻案情,看看這案件裡有沒有什麼漏洞可以用來扭轉乾坤。

但是此案看上去駭人聽聞,可案情卻並不複雜,並沒有什麼值得推敲的細節,想要當著蕭文明的面推翻這起案件,真是談何容易!

當然了,不容易推翻,卻也並不是完全沒有機會推翻。

以桑淳元辦理案件的經驗,這其中或許還真的有漏洞可以找出來並加以利用,但是這也不是一朝一夕之間可以研究出來的。

並且要在是非曲直如此明顯的案件裡動手腳,這風險實在是太大了!

於是擺在桑淳元面前的就只剩下了兩個選擇。

其一,就是秉公執法,自己親自判兒子桑忠昌的重罪,這樣不但可以擺脫蕭文明的糾纏,更可以落下一個“大義滅親”的好名氣。但問題是自己的兒子,就桑忠昌這麼一個,像他這種殺人奪妻的罪名,最起碼也得是流放三千里,判個斬首示眾一點都不冤,搞不好自己就斷子絕孫了……

可要是強行庇護的話,那非但難以成功,還會將自己的小半輩子攢起來的好名聲全都葬送了。朝廷追究起來,徇私枉法的罪名也是很容易就能落實的,到時候自己也會被拉下水……

陷入兩難境地的桑淳元緊張得滿臉大汗,這幾乎是沉著冷靜的他,踏上仕途以來第一次這樣狼狽。

然而蕭文明對他卻不會有絲毫惻隱之心,又催促道:“桑大人,訴狀你看得怎麼樣了?大人是審案斷案的能手,對於案情,也總該有個基本的判斷了吧?”

判斷,桑淳元當然已經做出來了——那就是自己的兒子桑忠昌屬於是罪有應得,如果他不是自己的兒子,就是有一百個腦袋都被自己給砍了!

然而就是因為桑忠昌是自己的兒子,桑淳元不能不有所保留,支吾著說道:“這個……只看訴狀,似乎還有些……還有些模糊之處……”

“模糊之處?有哪些模糊之處?倒要請桑

大人明示!”蕭文明用異常嚴肅的口吻反問道。

桑淳元不愧是審案的老手,聽了蕭文明的詰問,依舊是不慌不忙,再次舉出孫佩蘭來做文章:“這份訴狀乃是由他人代筆書寫的,雖有事主的簽字畫押,但也並不能逐字逐句地完全相信。按道理,是應當由本官重新審問核對一邊的。像這樣的大案,只有訴狀和口供互相吻合,這樣才能斷案,等大理寺審查起來才能說得過去。”

好一個桑淳元,他是抓住一隻老鼠就要捏出一坨屎啊!

蕭文明原以為這件案子,自己已經做得天衣無縫了,只有孫佩蘭傷心過度、無法說話,這一個意外情況而已,竟被桑淳元一而再、再而三地拿來挑事,著實令人生厭。

然而桑淳元說的,也的確是實話——光靠一張狀子,就要奪走一個人的性命,這世上也哪裡有這樣簡單的案件?

這時的蕭文明感到自己就是一個異常認真負責的律師。

他從座位上站了起來,走到痛哭不止的孫佩蘭面前,用低微而又堅決的口氣對她說道:“孫姐姐,你要有冤情現在就說出來,不要給這包庇兒子的狗官推翻案件的機會!你要今天不說,那將來就再也沒有說的機會了啊!”

蕭文明這話,對孫佩蘭有如醍醐灌頂!

是啊,案子都做到這個份上了,所謂是三叩九拜都過去了,就差最後這一哆嗦,哪能就這樣放棄了呢?

已經哭成淚人的孫佩蘭,猛然間站起身來,惡狠狠瞪了被打得鼻青臉腫的桑忠昌一眼,立即停止了抽泣和哽咽,聲嘶力竭地嘶吼道:“說!我要說!我都說!”

說罷,孫佩蘭便將自己的冤屈,一字一句地講了出來。

雖然因為悲傷過度,孫佩蘭的言辭多少有些條理不清,在桑忠昌騷擾孫佩蘭的時間和地點等幾處無關緊要的細節上,同訴狀描寫的還是有些出入,但在其他地方都和訴狀一模一樣。

更因是孫佩蘭親口講出來的,比起冷靜剋制的訴狀,又多夾雜了她的情緒,說得是如泣如訴,讓人感同身受、聞之落淚。

公堂之上,兩排肅立的衙役聽了孫佩蘭這樣的哭訴,都感到這民婦是冤屈滔天,而桑忠昌則是死有餘辜。

這些衙役之中,有的認識桑忠昌的,也有的並不認識這位大少爺的。

但這些從軍之人,也都是窮苦人家出身,大多有被地主惡霸欺凌的經歷,聽了孫佩蘭這悽慘的傾訴,他們就彷彿是自己的親妹妹、親姐姐被欺負了一樣,好幾個人都跟著流下了眼淚——要不是自己還不得不在桑淳元這裡混口飯吃,真恨不得抄起手裡的棍子,先把這桑忠昌打一頓再說。

在一邊坐著旁聽的湯光耀和牛慶東兩人心腸要狠一些,對孫佩蘭並沒有多少的同情,但是他們出於理性分析,也覺得此案是非明確、證據確鑿,據此將桑忠昌問罪是絕對沒有問題的,桑淳元就是想包庇,也沒有閃展騰挪的空間。

除此之外,他們更加佩服蕭文明,佩服蕭文明居然能在茫茫人海之中,找到這樣大的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