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知曉國王權力的本質,對吧!”亞瑟王說道。

明白,自己當然明白。

議會、政府、法院的權力來源於國王的授權,因此議會沒有資格審判國王,法院也沒有。

國王的王位在基督教的倫理觀中,並不是教會賜予的,而是上帝選擇的,代由教會加冕。

王位並非財產,王位的繼承不是贈予,當亞瑟王將石中劍交給了威廉,就代表將王位傳給了威廉,亞瑟王沒有資格收回。

看上去是亞瑟王傳位給威廉,實際上亞瑟王的王位由選王之劍給予,那麼威廉的王位就是來源於上帝。

亞瑟王傳位給威廉,實際上是亞瑟王先向上帝辭職,然後王位空缺,威廉得到石中劍,被上帝任命。

英王登基,他第一時間去的地方,不是議會,不是政府更不是法院,而是教會,教會背後的上帝才是讓他受命稱王的。

國王就是國家的化身,國王之聲為上帝之聲,國王代表上帝出場,發表“宣言”,替上帝發聲。

為了論證國王是否可以被審判,法國的制憲會議和路易十六的律師糾纏,而最終就是建立一個共和國使國王失去他作為國王的身份,從而變成了一個普通的公民,既然是普通的公民,那就可以被審判。

國王代表著上帝,只有上帝可以審判國王。

然而在議會眼中,人民之聲方為上帝之聲,人民發表宣言,替上帝發聲,人民代表上帝出場。

人民出場,有如上帝出場,實為神蹟。上帝審判一切,人民自然也可審判一切。

羅馬士兵朗基努斯能夠殺死耶穌,人民自然可以審判,殺死自己的國王。

這邏輯可謂相當嚴謹,然而落實到具體實處,具體的法庭辯論上,英國卻並沒有像法國那樣直接建立共和國,來確認審判國王的合法性。

路易十六被判決上斷頭臺的時候,他的身份僅僅是一位前國王,共和國的一名普通公民。

而英國人是以國王的名義來審判國王,以查理一世的名義來審判查理一世。

國王是上帝的代表,國王的權力來源於上帝,國王是類天使,因此國王審判國王,其實是上帝審判國王。

國王有兩個身體,一個政治實體,另一個是自然身體。

印度和巴基斯坦彼此宣戰,完全可以類比由英國國王喬治六世是兩家公司的董事長,因為領土債務問題,彼此之間起訴,雙方以董事長的名義起訴和應訴,所以就能理解以國王的名義審判國王的合法性了。

“因為我當上了英國國王,就能審判我,為什麼以前不行。”威廉問道。

如果未來的自己知道自己會被亞瑟王以這樣的方法打敗,那麼為什麼還處心積慮地想要征服不列顛。

“因為英國國王的劍不能斬法國的官,雖然你透過征服當上了不列顛的國王,但是你依賴的是你法國諾曼底的力量,你在英國固然是英國人,可是在法國你就變成了法國人。現在,諾曼底已經歸屬於法國了。”

亞瑟王回答道,威廉瞬間秒懂,英國國王的身份,因為他的征服,以及後來王室依然流淌著征服者威廉的血脈,所以王統未曾斷絕,所以他依然被視為英國曆史上的國王。

而諾曼底公國的領地則伴隨著英法百年戰爭已經被法國收回了。

公國,公國,其蘊含的意義就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只不過公爵頭上還有一位封君,他和英王地位是對等的,因此就疊了一層甲,而到了現代,這層甲就沒有了。

“威廉,其實您並不適合當一位國王!”

亞瑟王露出抱歉的表情,“輕接受這一切吧。”

黃金之劍從威廉的胸膛裡拔了出去,“這不是殺人劍,而是審判之劍!它只會永久剝奪你的力量。”

亞瑟王說完抽回自己的劍,然後他的胸痛同樣被另一把Excalibur給刺穿。

“真是墨跡,你就是另一個世界的亞瑟王嗎?本王在這裡看戲,已經很不耐煩了。”

一名英俊的青年武士看著倒在血泊中的威廉以及被他刺穿身體的亞瑟王不耐煩地說道。

“你就這點本事嗎?不過我也能理解,畢竟按照這個理論,王的自然身體死亡的時候,沒有新王接任,王位就會空懸,你也會失去可以憑藉的力量。”

“別用這麼驚訝的眼神看著我。你可以稱呼我亞瑟,因為我就是這個世界的亞瑟王,不從之亞瑟,旁邊的小姑娘,好久不見,沒想到你長這麼大了,當初就是你和那個男人封印我的吧!”

不從之亞瑟說道,眼神裡充滿了暴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