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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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先生,不,不好意思,我現在不太想聊天。”
“哦?那你有興趣跟我探討一下這個兇殺案沒?”
“啊?什,什麼?”
“沒事,就探討玩玩,你看,反正我們也是因為這個案件而被困在這裡的是不?所以,反正無聊,不如一起來分析一下,或許能找到兇手也不一定。”
“呵,呵呵......對不起,可,可我確實......”
“首先,從兇案發生的環境來看,那個兇手應該是個女的,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出入女廁所作案不引起額外的懷疑和注意,而本案的疑點之一在於兇手的殺人手法。”
“......”少女也似乎被引起了興趣,好奇的問道,“手法?我聽X察們說死者是被掐死的......這有什麼可疑的嗎?”
“當然可疑,來,靠近一點,別坐那麼遠嘛!對,對,就是這樣,再過來點!”程帥流著一口的口水,一邊叫著讓人家靠過來,一邊拼命往人家身上靠,十足一副欠扁的流氓樣,“如果一個女的要蓄謀殺死一個人,為什麼會選擇親手掐死對方這種費力的手法?”
“這......可能是極度仇恨死者也不一定。”
“哈哈哈哈!你真聰明,來,再靠近點......的確那是其中一種可能,可卻可以在這個案件中排除(因為兇手的主要目的是困住程帥,與受害者幾乎毫無瓜葛)。”
“為什麼?”
“小事情,先不用管——我個人覺得,兇手選擇掐死受害者這個手法,只是因為那種殺人的姿勢是維持得最久的,久到足以調整在恰當的時機等到恰當的目擊者。”
“......我迷糊了......”
“很簡單,也就是說兇手想保持殺人的姿勢給目擊者看。”
“為什麼?難道還想故意讓目擊者看到她的樣子和特徵?”
“啪”!程帥突然拍了一下手掌,把少女嚇一跳:
“你真聰明!我都忍不住想親你一口了——可是我有自制力,我和流氓還是有區別的!來,繼續說案子——人們往往很容易記住某些人或物的突出點,也就是所謂的‘特徵’,並習慣性的根據這個‘特徵’去辨別區分人和物,通常‘特徵’的確是一種區分人或物的有效方法——但,在某些時候,這所謂的‘特徵’卻反而成了矇蔽人們雙眼的障礙。”
“......呵呵!比如?”
“比如兇手刻意戴上眼鏡,刻意貼上黑痣,刻意穿上顯眼的紅色衣服。”
“然後在行兇完後迅速剪成短髮,摘掉眼鏡,取下黑痣,將衣服翻過來變成黑色上衣(雙面衣),並將眼鏡捏碎,與斷髮和黑痣一起順道衝下馬桶——而下半身故意被擋著是因為下半身不好變換,是嗎?”
“我的小美女,你真是太聰明瞭!唉!不同的特徵可以讓一個同樣外貌身材的人看上去幾乎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很神奇是不是?我的小美女。”
“趙雪,請叫我趙雪,如果可以,我更喜歡把雪花的雪改成美味的鮮血的血。”
“多美的名字啊!為什麼一定要是改成那麼血腥的名字呢?太粗魯了。”
“呵呵!說到粗魯,還有什麼比你這隻死死按住我這個弱女子的脈門的手更粗魯的?”趙雪冷冷的看了一眼被程帥捏住的手,似乎滿不在乎的露出陰森的微笑。
程帥露著一臉的邪笑,歪著頭和趙雪對視起來:。
“沒辦法,我實在捨不得讓你離開我的身邊了,我的小美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