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碎骨達人(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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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這個學校來了一個自費研究生,叫魯哈達,他聽說了這件事,就去找那兩個女生,讓她們找店老闆開發票。老闆給開了收據。”
“魯哈達拿著這張收據找到當地的工商局,指出個體飯店經營熊掌違反了《野生動物保護法》,為此應罰款兩萬元。工商管理人員聽後當即表態,只要能提供法律依據,罰款後,按規定給你提成百分二十。”
“他和工商管理人員一起來到這家個體飯店。飯店老闆一聽傻了,為了不被罰款,說他這根本沒有什麼熊掌,那天端上去的全是牛蹄筋。”
“哈?”
“魯哈達等的就是這句話,他說,既然你承認是用牛蹄筋冒充熊掌,一盤兒牛蹄筋頂多值十塊,那麼就應該把多收的錢退回給顧客,另外還得賠償兩名學生一千塊精神損失費。”
“打起來了嗎?”
“沒有,那老闆拿了五千塊,不過工商的人不幹了,說:你經營製售假冒食品坑騙顧客,按規定得罰款兩萬元。”
“交了嗎他?”
“交了,第二天乖乖地交了罰款。工商局根據規定拿出四千塊獎勵送給魯哈達,但被他謝絕了。然後那兩個女生呢,把錢還了,又把精神損失費一千捐給了學校。”
陸文婧鼓了兩下掌又猶豫看著林雙:“這個魯哈達還活著嗎?”
林雙哈地一笑:“活著,還是個名律師。”
“所以......這故事什麼意思?”陸文婧給弄糊塗了,剛才說老人,這裡頭哪有老人?
“我是說,學法的就要做成這樣才有意思,但這種人現在特別少。”
林雙看著秋伊,“現在都是做生意,與其拿法律做生意,不如好好直接做生意,反正你都有產業了。”
“我那...叫什麼產業,就是個小店面...”
秋伊臉又紅了,突然眼睛發亮看著林雙,“你是想當這樣的律師?”
“我?當不了,太煩人了,在我看來,這兩女的想吃熊掌就是先犯了法,沒有買賣沒有殺害,人這一張嘴惹出多少事。律師只是一個職業,不是非得律師才有資格辯護。”
“不是嗎?”陸文婧好奇發問。
“當然不是,可以自辯的,你也可以把東西寫好,法庭上讀一下,反正我們是大陸法系,至於法官因素,那是不是律師都一樣了。有沒有證那可不影響重點是你自己懂法能維護自身權益。”
林雙看看她,又掃了一眼秋伊,難道她連身邊的人都沒有普個法,就算是以前沒有,經過前幾天那件事之後也應該說點常識。
突然又恍然,想當律師的人是不太會跟人說這個的,因為那是生意。
秋伊渾然不知林雙再次看低了自己一線,開口問道:“那當時的環境......”
“當時已經有野生動物保護法了,細究起來,也就是店主拿牛蹄筋騙兩個嘴饞的.....當然現在這種事也很多。很多人遭罪最開始就是因為沒有一顆守規矩的心,我說的規矩可不光是法律。很多案子細究起來都非常無奈,特別是民事的那些。”
秋伊點點頭,突然嘆了口氣:“但九十年代四千塊很多了,是吧?”
“對,九三年,月工資一百五十多塊吧,那時候東北經濟已經開始...”
林雙手掌做了個下滑的動作,“當然,罰兩萬也是夠狠的,還給舉報人提成這個事我當時也是頭一回見,後來知道也不稀奇。”
陸文婧又迷糊了,不住看林雙:“你還有什麼故事說來聽聽看。”
“我還有一個親身經歷,有個妹子想賣蛋糕,跑到一家酒吧裡,被人幾杯就給灌迷糊了。”
“餵你!”陸文婧伸手攔住,歐派起伏羞憤開口,“不許說我。”
“你也很奇怪,那家酒吧根本沒什麼人,你跟人家能談什麼生意呢?站門口看一晚上就知道人流量了吧。”林雙搖搖頭,瞄了眼秋伊,當老闆的也有責任,正常應該都考慮到。
陸文婧臉色脹紅:“我又沒什麼辦法,就是試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