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雙想了想:“你說吧,這事必須考慮。”

楊米開口:“有一個案子,有人開車兜風,行駛至海灘時,被夕陽美景深深吸引,於是開車駛入海灘,因不懂潮汐規律,擱淺後人離開了,然後車子被海水泡了,後來保險公司就不賠。”

“為什麼?這種應該要賠的吧?”

“車輛被海水淹沒,是因為潮汐導致。潮汐是海水在天體引力作用下,週期性較強且可預測的自然現象,非突發性、不可預見性的自然災害。

也沒有證據證明,車輛被淹時,潮汐上漲超過其原有規律而形成洪水,因此,其車輛被潮水上漲所淹,不屬於保險合同中有關洪水的規定,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另外保險合同的目的在於轉移和分散風險,風險最核心的定義就是未來的不確定性。自然災害屬於無法預料的,因此屬於風險;而潮汐屬於可確定的,不能定義為風險。

既然潮汐本身不屬於風險,也就不存在轉移和分散的意義,因此不屬於保險公司的理賠範圍。”

黃書記長嘆口氣:“保險嘛,就是這也不賠那也不賠,哦,您接著說。”

楊米點點頭:“這一次雖然是洪水,但它是分成數次下水,根據我們分析,這兩部車子是已經發現了路面上有泥水跡,還要強衝過去才發生了事故。如果說第一次就被衝擊,那保險公司是必須理賠的,但已經發現路面上有危險,他們還要過,那”

“哦.....那他們真倒黴。”

兩人看向林雙。

你們看我做什麼呢....林雙笑笑:“其實楊米的意思是,如果保險公司不賠,這兩人會告景區。”

“......”

“你們有拍下資料?”

“根據現場判斷的。當然,這個我們不會公開。”

說是這樣說,其實林雙知道,安保團隊在公路上的好幾個地方都偷裝了運動相機,這也是為了以防意外,比如誰想來綁架林雙。

“其實也不奇怪的,在法律上,事件的觸發時間點非常關鍵,好比說一家人出行,出了車禍,好像遺產繼承也有問題....我看過類似的案子。”黃書記突然開口,對著林雙。

林雙看看他,點點頭:“對,意外身故是有繼承順位的,不過這一次沒人死。”

黃書記哈地一笑:“我就說嘛,您是學法律的,肯定是知道。”

“您怎麼知道我是學法律的?”林雙皺眉問道。

“呃....”黃書記給噎了下,尷尬起來,“我們瞭解過,網上有些說法,說您是法學出身。”

林雙呼了口氣,終於還是瞞不住。

“您百科上也沒提,是不是不願意.....”縣長小心開口。

“林雙的個人隱私,不想讓太多人知道。”楊米開口,“那二位領導,還有什麼事?”

“沒事了,我們先去處理別的事情,這邊有什麼事打電話給我們吧!”

縣長書記走後,林昭才出來。

出來之後就看著林雙不說話。

“怎麼了?我這次難道又做錯了什麼?”

“倒是沒有。直升機送五架,以後到哪估計都得送了。”

“那就送吧,你是說,準備批次採購?”

“嗯。”林昭點點頭,看著那些竹子,“剛才下車在竹子林裡飛,很秀啊!”

“那怎麼辦,兩點間直線最短。”

“呵....”

“對了,我有一個想法。”林雙指著竹子,“用這些竹子,在竹林間架一條懸道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