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得她上去掐林雙的肉肉,這傢伙簡直是耍帥沒底線。

“能吃的啊!”林雙摟著她,還真的臉上被濺了不少黑點,忍不住就親了一口,“香香的。”

唐沅是素顏,沒打粉底沒抹膏,臉蛋白淨得像去殼的雞蛋。

“真是的。”唐沅嬌笑掙扎著把他拉起來:“你寫幾個。”

“我不太會寫,你別笑話我哦。”

林雙粘了點米糊,在地板上寫了一首《憫農》。

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

“怎麼樣?”

“還不錯。”

唐沅看看林雙,手又偷偷伸到林雙腰間,“這叫不太會寫對嗎?你是不是準備什麼時候拿出來嚇粉絲一跳?”

“嚇他們做什麼。我是不太會寫,這水平也就是勉強看得過去。”

林雙盤坐著,手一用力,把唐沅拉到懷裡,溫香軟玉抱滿懷,又輕輕親了下她的臉蛋。

唐沅摟住他,小心地迎合著,她也超喜歡這感覺,乾淨通透的一個人,坐在林雙的懷中,就好像坐在春風裡微雨潤溼全身。

“那別人就得說你有天賦了。”

“練了一晚上呢,怎麼也得有點感覺,主要是我不怕寫得醜。”

林雙看了看地上那詩,“這個作者你知道吧?”

“知道,是李紳。怎麼了?”

“剛才我想到他辦過的幾個案子,然後還有野史裡頭的記錄,真不知道他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

“你是說他吃一頓飯,要殺三百隻雞的事?”

“是啊...”

李紳最為人所知的就是這首《憫農》詩,但野史裡記錄他為官後“漸次豪奢“,一餐的耗費多達幾百貫。他特別喜歡吃雞舌,每餐一盤,耗費活雞三百多隻,院後宰殺的雞堆積如山,與他同一時代的眾多文人皆對其嗤之以鼻。

然後又說他辦了幾個案子,不夠公正。

“感覺不太對勁,......三百多隻雞舌一盤菜,別的地方都不吃嗎?也不可能浪費掉吧。”

“是啊,不是很合邏輯,歷史記載的很多都不可信,裡頭肯定是帶了不少偏見,可能還有黨爭的原因。”唐沅起身,手背後綁著頭髮。

“也是,古希臘雕像原來也是彩色的,兵馬俑也是彩色的,青銅器原來也沒有那麼多鏽。”林雙倒地一字馬,三百六十度晃,全身松得跟沒骨頭似的。

唐沅伸手拉他:“別練了吃飯去吧。”

“我先衝個澡。你先過去吧。”林雙腿一收,刷地立起,嚶嚶怪又過來擦地。

“嗯。”

在等林雙來吃早飯的時候,唐沅把這事說了:“又在地板上寫了一晚上的字。”

林昭毫不動容,這傢伙愛幹什麼就幹什麼,又不是跑步。

“哥哥好像就是一個興趣上來就會猛練,然後到達一個水平才肯放下。”

“這很正常,一個技能沒有一定時間練習不可能熟練。”

“而且,他應該是很怕在別人面前表現不好,所以才經常說這個不太會,然後那個也不太會,接著就馬上偷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