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8.夜不能眠(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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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都很驚訝,以前沒聊到這一塊上,都把這當成自己跟林昭間的小秘密。
“我想我知道她是什麼用意了,她又不要這些東西,然後又知道你需要,但她不可能讓你不勞而獲,所以就讓我們替她去做事,做事時也知道做事的方法......”楊米停頓了下。
“怎麼了?”
“你說,會不會還有很多人,其實被林姐淘汰了?”
“我是十年前的。”
“我也是十年前開始。”
“不會就我們倆被挑出來吧?”
“也不一定,可能有的人並不願意學法律,也沒必要在林姐這邊,可能會計所那邊也有人,但我們不知道。”
“如果我是昭姐,就不會把所有孩子都放在邊上,讓她們在各地各行工作不是更好?”
“這麼說,我們以前出差接觸的那些人也可能是資助過的?”
“首先得孤兒,然後得是女孩子,再然後,跟我們一樣年輕,我算了一下,我們可能是第一批了。”
“但林雙砸傷唐沅的事,......”
“那時我們已經畢業了。也不能怪我啊,這個傢伙,球玩得那麼好,會不會是故意的?陰謀好幾年,然後現在終於下手衝進了昭姐家裡。發現了他的狼子野心,想姐妹雙收。”
“你可能是想太多。不如想想別的。”
“明天要外拍....我再看一下名單。”
在林雙的計劃裡,有外景的安排,現在天氣很熱,不可能讓他在沒準備的情況下浪費時間候場。
所以今天林雙在家裡拍些室內的,下午有討論外景是怎麼拍,然後有攝製團隊的人會去明天的幾個場所協調事務,同時做好預演。
相當於,團隊先把林雙要乾的事先演一遍,有毛病都得找出來。
明天再讓林雙自己上。
另外,還要籤保密協議,什麼可以說什麼不可以,誰同意入鏡,誰不能入鏡。
現在不像以前了,街拍人像人文攝影師的鏡頭隨便就可以把路人帶進來,電視臺正規節目能帶上你還算你的運氣,沒跟你收錢算好了。
新《民法典》實施之後,隨便把路人帶到鏡頭裡是不允許的,人人都有肖像權,不是你拿個電視臺大機器就可以到處亂拍,除非給錢。
其實肖像權這規定早就有,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可以前有規定沒用,有的人出國就扛著相機亂拍,實際上,像摩洛哥,這個國家的幾乎任何一個人都不允許被拍入鏡頭。哪拍不是拍他本人,被他看到了你拍任何一個摩洛哥人,都會被喝止,當然他們不想被拍是因為宗教信仰。
所以以後,上到70,下到一歲,都不允許拍到個人像,除非給錢。
這一次林雙影片幾乎所有被帶進來的路人臉都會被抹掉,反正大家也不願意看。
…...
現在有點擔心,今天有沒有人洩露日程,這個小區一般人進不來,但外景,那是很可能引起騷亂的。
安保方面,林昭名下有個“核磁動力安保服務公司”,但這個公司裡頭男員工比較少,而且都已經有任務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