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劇情離譜(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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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還不叫林雙同款,叫的是“保齡之神同款”
今天知道林雙的名字後,全都改名了。
可見這人的號召力!
他那一身平平無奇的玩意都有人買,上哪說理去,就是因為人又紅又帥。
當然這都是侵權的,只要新麗菲一個通知,.....
“植入的思路是這樣的......”
方案裡頭,所有要植入的廣告都代表著一個小劇情,然後會有專門人來提示林雙要進行哪一項。
比如桌上會擺一些飲料,在採訪當中,林雙會“口渴”,然後拿起一個,問記者要不要來一瓶,記者說自己擰不開。
林雙笑著幫她擰,然後倒進杯子...空氣中有淡淡的酸臭味。
“記者不用出鏡,代表著廣大消費者。”
“女友粉?”
“也可能是媽媽粉,主要還是女友粉,看到這個時就會想馬上下單,網站是提供下單連結的。”
“非常好!”
林雙看著那個飲料的品牌,這個他也喝過,不難喝,現在的飲料都是經過精心調味的。
網路廣告的方便在於,網購的便捷性,這不像是你看電視,只是有個印象或是還要打電話什麼的。
“還有就是在球道上擺一堆飲料,然後您一個球過去,看能弄倒多少,這些就可以給現場的朋友,同時還在網路上同步發出多少數量的購物紅包。”
“所有的植入廣告,都是以保底加上銷量提成的方式。”
“這個可以,至少也知道我能帶多少貨。”
吃的用的大抵如此,透過記者來採訪,看林雙的居家環境,然後坐車去到現場,這裡頭能被放到正片裡的,全都是植入品牌。
“除了這些錢,他們還會提供一些商品給您用。”
“包括汽車?”
“對,這些林先生可以提要求,這樣我們就可以轉告他們。”
林雙笑了:“這裡哪家有保姆車?”
“這幾家都有。”
“我有一個想法。”
林雙拿出高階表情管理,“既然這是拍電影不是代言,也就是說,不用個人表示出對商品的傾向性。”
“對,也就是你不用說我喜歡這個,因為其實大家也知道,明星就算拍了廣告也不一定會去用。”
林昭笑道:“就是你拍了一堆的情景廣告,然後做到一起。以後還可以被分解出來他們自己拿去用。”
西體沒有廣告版權,他們只在當中得到部分收益。品牌方有一半版權,使用範圍必須得到新麗菲工作室的同意,不是說拍了之後可以隨意剪輯到處投放。
這些網站,大家都傾向於目前已經在上市的,可以直接拉動股價。
這是對方思維,反過來,他們應該也會更賣力地進行營銷。
這些影片網站的電商邏輯和傳統供應鏈產品電商是完全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