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NHK營收員(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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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木先生,您好!我是nhk的營收員沢田隆一。
很抱歉這麼早打擾您,但是還請配合我的工作。
麻煩交一下上個月的電視節目使用費用。”
低頭鞠躬的男人看起來相當禮貌。
nhk是「日本放送協會」的意思。
nhk說法上類似中央電視臺、有國營的體質、卻沒有全額的國家資金支援。
民營的電視臺因為有廣告費等收入,因此不需要向觀眾收錢。
和民營的電視臺不同,nhk不植入、不插播商業廣告、電視臺的一部分收入就是依頼nhk的收款員去挨家挨戶收取所謂的“受信料”。
他們會挨家收費,然後給你看個宣傳單子,上面寫著在放送法第32條規定。
如果你有電視的話,要和nhk籤受信契約,然後要繳納受信料。
不過,哪怕你不交這個錢,電視也是同樣可以看的。
“我的家裡沒有電視!”
金木太智粗暴地切斷通話。
真是晦氣!他才不會花這個冤枉錢。
日本法律規定你有權收費,但是使用者有權不交。
日本的“放送法”第64條規定家裡有電視等裝置並且和nhk簽約的使用者一定要繳納放送費。而沒有簽約的使用者,理論有繳費的義務,如果不交也沒關係。
“哼哼哼,這些nhk的放送員真是滑頭,只會盯著前半段一直強調。
為什麼不向使用者說明後半段?我就是不交,你能怎樣?”
金木太智頓時覺得自己心情好了不少。
嚴格說金木太智頓時來他已經是食屍鬼,人類的法律已經奈何不了他了。
更何況nhk的費用為每個月1,310日元,如果假設從18歲一直支付到80歲,則需要花費974,640丹日元。
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這種無所謂的開銷,又何必要交呢?
“叮咚,叮咚……”
門鈴再一次急促響起。
金木太智走到門口,開啟可視電視螢幕。
果然還是那個nhk的營收員沢田隆一。
“金木桑,放送法規定繳納受信料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
還請您開門和我簽訂契約繳納費用,千萬拜託了!”
低下頭,相當誠懇地向著金木太智鞠了一躬。
沒有想到金木太智直接給了他一個鬼臉,關閉了可視電話。
我,食屍鬼,公民的不是!
早有人說nhk是上門收費的土匪,張口閉口都是,“開門!交錢!不交錢讓警察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