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荒地上的藍圖(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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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華宏亮來說,房產開發公司一次買多少土地不重要,能不能開發成功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能收到買地的錢。
以前就發生過房產開發公司拿著土地向銀行進行貸款,一邊開發一邊分期交納土地款,房產專案爛尾了,土地款和銀行貸款都還欠著。
按照政策規定,本來就是要全額繳納土地款才能交地的。只是在許多時候,要麼是土地價格拍賣貴,開發商一時繳納不了這麼多的款項;要麼是有上面領導打了招呼。
現在這些荒地不能進行種植,閒置著也是一種浪費,如果能賣出去,當然算是非常好的工作成績。
歐陽如玉本來還與三位開發公司的總經理準備了以什麼藉口來進行討價還價,要知道,在明華市最便宜的房地產開發的用地至少是200萬元一畝,而天寧市卻是400萬元一畝。
現在古林市國有資源局的一把手華宏亮才開價100萬元一畝,便宜了這麼多,讓歐陽如玉都不好意思再還價,於是她在電話裡指示道:“既然這樣,價格就不必還了,另外再增加300畝地。”
三位老闆打完電話回到會議室坐下。
劉佳宏說道:“華局長,經請示老闆,同意華局長所說的條件。經再次確認,我們公司打算購買500畝土地。”
錢明優接著說道:“華局長,我們老闆也同意這些條件,我們公司打算購買400畝土地。”
江飛達最後說道:“華局長,我們老闆願意再增加購買土地的數量,打算購買600畝土地。”
“另外,我們三位剛才簡單商議了一下,為了儘快產生經濟效益,如果手續順利的話,決定在一個月內便進行動工。”
華宏亮一聽,果然是財大氣粗啊,一下子就購買了1500畝土地,到時15億元進帳,肯定是自已的一大成績啊。
於是他爽朗地笑道:“三位老闆都是爽快人,我也不藏著掖著了。我們會進行特事特辦,只要錢款到帳,我可以向你們保證半個月內完成所有手續。”
劉佳宏說道:“行,大家都是痛快人,就按華局長的意思辦。”
錢明優附和道:“時間就是金錢,我們抓緊時間簽訂協議吧。”
歐陽如玉擔心這個土地價格一旦外露,會受到某些方面的阻撓,指示儘快簽訂土地出讓協議。
華宏亮則向古林市分管領導進行了請示,這位領導雖然覺得事出反常,覺得可能是為了佔地等待開發,但發現這三位老闆願意全額繳納土地出證金和二年內進行開發,否則願意無償被收回,也不怕出現什麼意外情況,而是擔心夜長夢多,三位老闆會反悔,於是指示立即簽訂土地轉讓協議。
古林市國土資源局的一些工作人員聽說有人竟然購買了這麼多的荒地,覺得一把手還是很有忽悠水平的,竟然忽悠了三個冤大頭前來進行投資。
可憐的冤大頭啊……我靠!當然有人也知道古林市打算開發古林新城,現在發現這些荒地都在這個新城範圍內,便很佩服這三位老闆的精明和魄力。
華宏亮在班子成員和相關人員參加的會議上,對於此事進行了解釋,畢竟是他拍板讓三位老闆購買了這麼多的土地。
“天寧省天城、天寧市天華、明華市雲海房產開發公司的三位老闆來古林市尋找合適的投資地塊。大家都知道那些荒地閒置了這麼多年,許多人覺得沒有開發的價值。”
“昨天我專門提到了這些土地的優勢,認為荒地沒有拆遷困難和各種糾紛,又在即將開發的古林新城範圍內,以後升值空間大。”
“結果三位老闆都有些心動,我就趁熱打鐵,請求領導後,當然在地價上進行了合理的讓步,從而讓三位老闆成功簽訂了投資開發協議。”
“三位老闆在協議上明確承諾,15億元的土地款將在半個月內打入古林市財政帳戶內,為此我希望各部門迅速行動起來,特事特辦,爭取半個月內完成所有手續,做到一手交錢、一手交地。”
有人疑惑地問道:“華局長,古林新城的建設八字還沒有一撇,如果古林新城得不到批准,這三位老闆會不會說我們欺詐?”
“為什麼我們古林市本地的房產開發商沒有這樣的行動?
“如果古林新城得到批准,會不會有人說我們事先透露風聲?”
華宏亮冷笑道:“我對三位老闆說的時候,也只是表達古林市打算建設新城的意願,至於成不成,我又沒有明確承諾過,土地轉讓協議上也沒有進行註明,何來欺詐一說?”
“現在大家都在傳說建設古林新城一事,建設方案都曾經提交到省裡,何來透露訊息一說?”
“做生意嘛,要有魄力和膽量。你們如果有人引進房產商去這些荒地上進行投資,我也是熱烈歡迎,會給予同樣的優惠價格。”
華宏亮這麼一說,便沒有人反對了。哪有房產開發公司會傻不拉幾地到這麼荒涼的地方去投資蓋房子,到時候買給誰去?
就算古林市要搞古林新城建設,但一個新城的建成和人氣旺盛,至少需要幾年的時間,等到那時,開發資金早就壓跨了許多房產開發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