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幫助解決資金困境(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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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幾天,沈超打電話給陳西峰,語氣著急地說道:“陳會長,天寧新城購物中心建設工地發生了嚴重傷人案。”
什麼?發生了嚴重傷人案?
要知道,天寧市經濟發達、社會治安良好,很少會發生嚴重傷人案,就算是建築工地,也很少會發生安全事故和刑事案件。
正在建設的天寧新城購物中心居然發生了嚴重傷人案?!如果處理不好,就會成為一個大新聞。
沈超雖為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又是豪門子弟,但是應該還沒有遇到過嚴重的傷人事件,為此顯得慌亂是正常的反應。
本來的話,他可以透過家族的力量來擺平此事,但現在處於競爭少族長的關鍵時期,能不麻煩家族就不麻煩家族為好。
再說了,象上次家族出面邀請省五把手出席購物中心奠基儀式,反而被另外的競爭者利用,幫了倒忙。
如果現在又有人在其中進行牽制,那事情就更麻煩了,為此沈超覺得自己還是直接找陳西峰幫忙最為保險。
陳西峰問道:“什麼時候發生的事情?”
沈超回應道:“發生在一個小時前,傷人的是專案的一個工頭,名叫陳立平。現在警察和記者都來了。”
陳西峰一邊在電話裡進行安慰,一邊讓張柏青開車送自己去現場看看。
天寧新城購物中心從拍賣開始,便事情不斷,現在竟然發生了嚴重傷人事件,沈超真是流年不利啊。
陳西峰趕到現場時,沈超迎上來握手:“陳會長,謝謝你能來這裡,我真是愁死了。”
陳西峰迴應道:“沈會長,應該的。我已經請求天寧市一把手協調公安機關和宣傳部對此事進行低調處理,你儘管放心。”
“只是以後這類事件,一定要儘可能的避免,不然對企業的形象影響不好。”
陳立平已經被警察帶走了,記者也離開了現場。
發生這樣的事件是很難進行隱瞞的,而且越隱瞞越可能會引起大家的猜疑,陳西峰透過天寧市一把手進行協調,主要是在案情報通報和新聞報道時,不要出現天寧新城購物中心的名稱,同時不進行長篇報道和後續採訪工人及負責人等。
據警察初步調查,這起案件並不複雜。殺人的陳立平原本是和同鄉一起來天寧市打工,去年手頭一時緊張,就和同鄉借了些錢。
前段時間,陳立平想回家看看,但同鄉怕他一去不返、欠錢不還,便死活都不讓他走。
兩人的爭執越鬧越大,在爭執中,陳立平竟然一錘子將這位同鄉砸成了重傷。
既然來到了現場,陳西峰想到工地上轉轉,沈超和專案經理一同陪著。
在工地上,陳西峰詢問幾個工人:“你們認識陳立平麼?”
最底層的建築工人其實並不認識陳西峰和沈超,於是神色不定地看了看專案經理,不敢隨便吭聲。
專案經理連忙說道:“這二位是領導,你們知道什麼就說什麼,儘管說,不要有任何顧慮。”
於是這些工人便一起回應道:“認識。”
陳西峰繼續問道:“陳立平傷人的事情你們瞭解麼?和我們詳細講講吧。”
本來這是警察的事情,陳西峰既然來到了現場,順便想了解一些具體情況,看看有什麼可疑之處?
這幾個工人互相看了看,又看到專案經理點了點頭,這才開啟了話匣子:“陳立平這個人平常就蠻橫,當初就是他帶著他們鄉的人來這裡幹活,結果來了之後,也都沒賺到什麼錢,就有人選擇離開了。”
陳西峰疑惑地問道:“沒賺到錢是啥意思?”
有工人解釋道:“就是沒拿到錢。”
陳西峰轉過頭看著沈超,沈超此時顯得有些難為情:“陳會長,主要是籌資出了點問題,工人工資只能先拖欠著了。”
在建築行業,建築單位是乙方,開發商是甲方,建築單位“催收清欠”始終是個大難題。
開發商的錢沒給足,工人的工資就結算不了,有時候火燒眉毛工人要造反了,就只能先讓建築單位墊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