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版權,版權(第2/2頁)
章節報錯
實際上他並不想去這種無聊的聚會,一群作家聚在一起能聊些什麼,特別還是男性為主的作家群體,不外乎喝了酒後談些女人和正直。
至於交流寫作心得這東西——
難道官能出身的文庫還能舉辦細節描寫課堂不成?
“不過這次還是要去的。”
這種聚會對原野慎司本人沒有吸引力,可自己那位擔當編輯一直盛情邀請,再加上自己獲得了新人賞要過去領獎,到時候還能瞭解些關於版權改編的收入問題,說到這他才稍微有了些動力。
版權,版權!
創造價值的源頭便是版權!
版權和周邊創造的價值才是作家的主要收入。
同樣各種版權改編後的影響力也是作家名氣的主要來源。
無論再怎麼樣輕業界的盤子還是太小,相比於動漫和漫畫而言不過只是一角。
但不可忽視的是是最能成為各種版權開發的源頭!
漫畫改編、動漫改編、影視改編、遊戲改編、有聲改編——
如果說單行本和完結後的文庫本出版,是那種細水長流能夠獲得的收益,那麼賣出各種改編版權就是一次性買賣,但這種一次性買賣能把作者直接撐死。
前世原野慎司還在創作網路的時候,同平臺就有很多出名作者賣出版權——雖然這跟他沒有關係,但不妨礙他心生羨慕。
明明只憑訂閱收入勉強養家餬口的程度,賣了影視和動漫版權後獲利幾百萬,收入直接超越平臺百分之九十九的作者。
除了有聲版權比較廉價之外,任何版權賣出都是筆大數字!
當年引得不少人心生羨慕,幻想自己的賣出版權,原野慎司同樣也毫不例外,但這機率比中彩票還要低。
直到老家拆遷後款項和房子到賬,原野慎司坐在新提的法拉利上,單手握著方向盤另隻手拿著手機,看到這則當年的訊息後還有些唏噓。
不過也僅僅是唏噓罷了。
因為他當時還要開車去房產局,辦理自己那未過戶的七套房子。
可這輩子原野慎司並不是拆二代,雖然生活可以靠著便宜母親接濟,但他一貫奉行靠人不如靠己的原則,能夠用雙手的勞動獲得收入再好不過。
如果說寫輕出版單行本能夠滿足生活,那麼要是賣出版權的話絕對能財富自由——較短時間內不奢侈浪費的自由。
“如果賣出比較好的版權,大概也就能買輛車了。”
原野慎司並沒有買房的打算,在東京買房還不如租房,就算買還不如去北海道的鄉下,或者是奈良福岡這樣的悠靜城市,倒是車子算的上是生活剛需。
坐在榻榻米上思索了會兒,敲定了接受邀請的事宜,看了眼時間便準備睡覺了。
時間剛好卡在晚間十一點之前。
對腎臟的保護意識很強。
只不過當原野慎司正準備關燈睡覺的時候,手機螢幕應用上層忽然彈出一道簡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