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才慷慨赴義,要不然她才懶得去管那麼多呢。

跟她一起去赴死那些人,他們可都是軍人出身。

真正的普通人,加上她也不過才三個人願意。

其實如今這年代,鄉下也能夠創業的。

像是養殖,在這年代萬萬是不行的。

“你要是能夠將全體公社掌握在手裡面,讓他們做什麼他們就做什麼,同時給我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我想一個長久的生意。”

周茂勳臉上露出絲絲錯愕之色,頓時不知道說些什麼才好。

現如今國家不準私營,難道不知道嗎?

就算是那些公私合營的老闆們。

等到一九六六年的時候,也全部都轉變成為全民所有制。

他媳婦怎麼還想著佔著股份呢?

“媳婦,這事情說不通,一旦被人告發了,咱們可真是要到處流亡了。”

“讓公社所有人都簽訂共同承擔責任的書面檔案,出了事情大家一起承擔。就算是有一個人告狀,只要大傢伙都站在我們這一遍,調查組下來了,也蒐集不到任何的證據。”

顧杉月頓時想到了打響改革開放第一槍的小崗村。

這不是很好例子在,只要公社裡面的社員們都同意下來。

還會出現問題嗎?

周茂勳聞言微微鎖著眉頭,想到,這要是全公社裡面都同意的話,這倒是可以。

不過他媳婦為什麼要執著錢財呢?

錢財這東西,只要足夠用不就可以了。

這年代不是說有錢就能夠買到東西的,還得需要票才可以。

不過有錢也能夠買到各種票。

“媳婦,這一年能分多少錢?一百五十塊錢有嗎?要是每戶能夠分到一百五十的話,我想我應該能夠說服他們。”

頓了頓,周茂勳接著道,“不是咱們公社現有的戶籍,而是到時候分家的戶籍。”

要是分家公社裡面所有人家都分家了。

每戶每年都能夠分到一百五十塊錢的分紅。

周茂勳相信,這個訊息只要他透漏了出去。

用不著他開口來說,社員們都會找到他家裡面,求著他帶大傢伙發財。

去年他們家差不多七個壯勞力。

一年下來拋掉所有的開支和稅收,兩百塊錢都沒有。

這一年要是能夠多賺一百五十塊錢,誰不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