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明強,是一個平平無奇的黑幫馬仔。

我所在的黑幫,一直是香港黑幫的龍頭老大,但是你知道的,自從總督麥理浩整頓之後,所有黑幫都得夾著尾巴做人了。

更何況是我這麼一個微不足道的馬仔。

不過明面上我們幫裡和和睦睦,安分守己。背地裡還是要做一些不那麼過分的歹晦。

我們龍幫,一直順風順水,自從遵規守紀以來,也就是收收高利貸,偶爾壓榨一下有錢人。

至於逼良為娼,還有燒殺搶掠這種罪大惡極的事兒,怎麼可能會有。

也就是讓她們自願,我們才敢作為的。

別人給我們的,那就不叫搶劫了!

畢竟,我們都是大大的好人。

然而有一天,一個叫嫵重明的人,突然找上門來發神經,說我的BOSS的兒子,也就是我的少主,體內居然有惡魔。

他不知道建國以後不準成精了嗎,什麼惡魔,都是瞎幾把扯淡的。

我們不理會,將他拒之門外。

偏偏這個嫵重明武力值高的離譜,他居然一路打進我們幫總會。

然後,他當著我們的面,把少主折磨得體無完膚,痛哭流涕。

這個變態,折磨完了就走了。也不要錢,也不要權。古怪得很。

更古怪的是,之後幾天,他又闖進我們幫裡,隔三差五就要折磨我可憐的少主。

那叫聲,真是聽者落淚,聞者傷心。

什麼?你問我們為什麼不報警?

你腦子瓦特了。我們是黑幫誒,報警?警察不把我們抓了就是他們仁慈了。

不過還好,這個瘋子也僅僅只是折磨少主,而且只是折磨了半個月,就沒再上門了。

按理來說,事情到這裡應該就結束了。

就算我的BOSS再不爽,也不會找這麼個怪物的麻煩。

偏偏半年之後,我記得那是剛過完七九年新年的日子,正月初一啊!多麼喜慶的日子,

那個叫嫵重明的突然又來登門,嚇得我那個少主啊,尿都流淌了不少。

不過他這次沒有折磨少主,而是二話不說朝我的BOSS伸出五根手指頭:“三百萬。”

嫵重明這個殺千刀的,一句話就要借我們三百萬,你說我們能同意嗎?能嗎?

當然……不能。肯定要送給他三百萬啊。怎麼能借!

嫵重明拿了三百萬就走了,之後就沒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