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不能做出格的事(求收藏、票)(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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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jpg。】
林晨:【這些都是我整理的一些作文題目,你看看。】
柳安瑤:【好,謝謝。】
三秒後,柳安瑤又回了一句:【明天我自己坐公交車去學校。】
林晨一看,納悶了起來。
前兩天都已經習慣坐自己的車了,怎麼又變卦了?
林晨:【怎麼了?】
柳安瑤:【沒事,我想一個人去。】
林晨只好回覆著:【那好吧,那明天我在學校門口等你。】
柳安瑤:【嗯。】
就這樣,兩人的關係好像又倒回去了。
這讓林晨想不明白柳安瑤回家後到底發生了什麼。
還是說在回家的途中,自己因為多看了一眼她吃玉米的樣子,然後......生氣了?
“女生真的好奇怪......”林晨嘆了一口氣,繼續看著書。
到了晚上,陳冬霞得知林晨明天要去參加作文比賽,她便叮囑著:“記得買一瓶水,然後帶一包紙巾,對了,多準備兩支筆,以防萬一。”
林晨聽著嘮叨的媽媽,他笑著點頭:“媽,我全都準備好了。”
陳冬霞順口多問了一句:“班裡就你一個人去麼?”
“不是,還有一個女生。”林晨解釋道。
陳冬霞一聽,想了想後,便問道:“是那個單親家庭的女生麼?”
“嗯嗯。”林晨點著頭:“她的語文成績很好,作文很高分。”
“那你要多找人家交流,多學習一下別人的寫作手法。”陳冬霞建議著。
林晨哭笑不得著:“我知道了,媽,你平時都不怎麼關心這些的,怎麼最近老是問我。”
“害。”陳冬霞尷尬地笑了起來:“媽這不是怕你不懂得如何和女孩子相處嘛。”
說完,陳冬霞便來到廚房,拿多了一瓶水和一包紙巾,解釋著;“既然是兩個人去參加比賽,就不能只准備自己的那一份,要把別人的也準備了。”
“噢噢,萬一她也帶了呢,不要怎麼辦?”林晨納悶著。
“她要不要是她的事,但是你有沒有準備就是你的事了,就好比你以後上了大學,要去追一個女孩子,那女生說不要買花,太浪費錢了,但你不能不送,不要買不代表你不能送。”陳冬霞叮囑道。
林晨聽了老母親的建議,便尷尬地笑著:“媽,你怎麼都講到我上大學追女孩子去了。”
“很快的呀,今年一過,你就可以談戀愛了。”陳冬霞繼續說道:“其實吧,你要是現在有喜歡的女孩子,你也可以多和她聯絡,兩人一起學習,一起進步,但是呢,前提不能做出格的事,還是要以學業為主。”
作為高三生的林晨,當然知道出格的事指的是什麼。
他的臉立即紅了起來,和自己的老媽討論這種話題,實在難以說下去。
最後,他隨便打發了下陳冬霞,便讓她出去客廳看電視了。
躺在床上,林晨把手放在腦勺下,看著天花板。
一開始想的是明天的作文題目是什麼。
慢慢地,就回想起今天送柳安瑤回家的場景。
想起她坐在後車座小心翼翼啃著玉米的樣子。
漸漸地,他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