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2.9.3.5】別等了(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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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正摸魚,沉迷新書。
這本書隨時可能會回來,我就日常打卡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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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是魯迅誕辰140週年紀念日。說到魯迅,若讓你用一個詞形容,可能多半會是:嚴肅、清醒、犀利、不苟言笑,以及教科書裡的“背誦全文”……但這樣的魯迅著實有些片面,他其實還是個特別好玩和可愛的人,嚴肅中不失溫柔,清醒中不失有趣,犀利中不乏幽默。
不一樣的“迅哥兒”,瞭解一下
01
“吃貨”魯迅
一到晚上就特別想吃東西這件事,可不是當代“乾飯人”特有的,魯迅先生也常常半夜餓得睡不著輾轉反側呢!
夜裡睡不著,又計劃著明天吃辣子雞,又怕和前回吃過的那一碟做得不一樣,愈加睡不著了。(《集外集》)
魯迅不僅愛吃辣,甜的更喜歡,喜歡到什麼程度呢?半夜也要起來偷食。(話說,迅哥兒您怎麼老搞“夜間突襲”?)
午後,織芳(即荊有麟)從河南來,談了幾句,匆匆忙忙地就走了,放下兩個包,說這是“方糖”,送你吃的……
景宋(即魯迅的夫人許廣平)說這是河南一處什麼地方的名產,是用柿霜做成的,性涼,如果嘴角上生些小瘡之類,用這一搽,便會好……可惜到他(她)說明的時候,我已經吃了一大半了。連忙將所餘的收起,豫備(預備)將來嘴角上生瘡的時候,好用這來搽。
夜間,又將藏著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因為我忽而又以為嘴角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還不如現在趁新鮮吃一點。
不料一吃,就又吃了一大半了。(《華蓋集續編》)
魯迅:這些話我真的說過!
魯迅攝於1930年
因為來家中做客的人多,一些“密斯得”(英語Mister的音譯,意為先生)常常將自己心愛的點心吃得一個不留。這還得了,他趕緊發起“點心保衛戰”,想了個名曰“花生政策”的妙招——
於是很有戒心了,只得改變方針,有萬不得已時,則以落花生代之。這一著很有效……(《華蓋集續編》)
喜歡吃還不算,魯迅還以“發揚中華美食”為己任,做起了“美食推廣大使”,對成果還頗為得意:
我常常宣傳楊桃的功德,吃的人大抵贊同,這是我這一年中最卓著的成績。(《在鐘樓上》)
迅哥,吃貨做到這個份上,只能說:服氣!
02
“寵娃狂魔”魯迅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那個“橫眉冷對千夫指”的魯迅,還是個十足的“寵娃狂魔”,他對兒子周海嬰的寵愛,簡直到了恨不得對全世界說“快來看我的娃有多可愛”的地步,就算是偶爾的“抱怨”,也透著無限寵溺。
在給友人的信裡,他說:
海嬰,我毫不佩服其鼻樑之高,只希望他肯多睡一點。(怎麼隱隱有點凡爾賽的意思呢)
在給母親的信裡,他事無鉅細地報告著兒子的一切:
海嬰很好,臉已曬黑,身體亦較去年強健,且近來似較為聽話,不甚無理取鬧,當因年紀漸大之故,惟每晚必須聽故事,講狗熊如何生活,蘿蔔如何長大,等等。頗為費去不少工夫耳。
魯迅:這些話我真的說過!
海嬰與魯迅(1930)
在給好友蕭軍的信裡,說起兒子不肯好好吃飯這件事,居然透著點委屈:
這時我也往往只好對他說幾句好話,以息事寧人。我對別人就從來沒有這樣屈服過。
當然,有時候他也會因為孩子太鬧而抱怨,但連抱怨也是可愛的:
他大了起來,越加搗亂,出去,就惹禍,我已經受了三家鄰居的警告,——但自然,這鄰居也是擅長警告的鄰居。但在家裡,卻又鬧得我靜不下,我希望他快過二十歲,同愛人一起跑掉,那就好了。
真偶爾生氣起來,打罵幾句,也是做個樣子,因為兒子說了:
打起來,聲音雖然響,卻不痛的。
放到現在,妥妥的“寵娃狂魔”沒跑了!
03
“時尚先生”魯迅
魯迅先生對時尚也很有一番自己的見解,他那麼寵愛海嬰,卻獨獨因為孩子不肯模仿自己的穿著而氣呼呼:“海嬰大了,知道愛美了。他什麼事情都想模仿我,用我來做比,只有衣服不肯學我的隨便,愛漂亮,要穿洋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