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中凝著一股死寂,林琛愣在原地,肖媛已經優雅地坐下,拿起一個蘋果慢悠悠地削著,“選擇我可是給了你的,要兄弟還是要前任,全在你一念之間。”

染著血的長鞭被扔到林琛的腳下,他的身體像被注入千斤鐵,僵硬到動不了。

“五、四、三、二……”肖媛興致盎然地倒數。

林琛看向籠中一身血的花瑤的,她的背上三道觸目驚心的血痕,臉上一片髒兮兮,唇間染著血,彷彿一朵隨時可能飄零的蒲公英,風一吹就能隨風飄散,這狀態根本就承受不住鞭打。

花瑤低著頭,雙眸閉上,像在養神,雙手交疊,將指間的戒指捂住。

“怎麼,下不了手?”肖媛將蘋果切開,刀尖叉起一塊,小口小口地吃著,“那我幫你選。”

“所謂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更何況是已經分手多年的前任呢,是人都不會選擇前任吧。”她揚手,做一個動作,“把顧晴扔到惡犬窩裡。”

黑衣人得指令,拎著倒在地上的顧晴往狗窩提過去,匍匐在地的顧晴呀呀地叫住,臉上糊著血,聽得犬吠聲,瞳孔猛地收縮,發出尖銳的叫聲,大口大口的血從嘴裡吐出,將叫聲堵住。

顧晴最是怕犬,小時候她曾經被鄰居家的寵物狗咬過腳踝,留下可怕的陰影,以至於長大後,她每每看到狗就寒毛倒立。

林琛和顧晴是青蔥校園的愛侶,她的一切,他總是記得那麼清楚。

“……阿琛。”顧晴難受地喚著他的名字,如同螻蟻那般被黑衣人提著,她的目光定定地落在他的身上,忽而熱淚盈眶,千言萬語都哽咽在喉嚨間。

她許久沒有這樣喚他了。

校園時期,顧晴總喜歡追在林琛的身後,一口一個‘阿琛’。

那時的時光很美好,連盛夏燥熱的風都是透著甜味的。

林琛第一次戀愛,就已經找到今生今世想要攜手共度餘生的人。

他是真的愛顧晴,他的目光會情不自禁地為她停留,他的情緒會隨著她的一顰一笑轉換,他的注意力全部被她牽著走。

林琛總記得他二十歲生日時,顧晴把自己裝進大禮盒裡,穿得一身美麗精緻的公主裙。

她說,她是他的生日禮物。

“阿琛,我把自己送給你,你要一輩子對我好,不對哦……你要永永遠遠對我好,是永遠。”

他將甜美純良的她抱在懷裡,寵溺地吻過她的發,深情地說好。

那一晚,是林琛這一生最難忘的回憶。

他們肆無忌憚地擁吻,一發不可收拾,最後到了一切都水到渠成。

那一晚,顧晴第一次哭得眼角發紅,委屈地皺著眉,十指在林琛的背上抓出清晰可見的紅痕。

林琛額頭滲出細密的汗,一遍又一遍地親著顧晴汗津津的臉,染火的嗓音全是低哄。

那一晚,顧晴哭了一夜,最後在林琛的懷裡嬌弱地睡過去。

林琛一直保持著清醒,一夜無眠,將懷中眼角還帶著淚的顧晴寶貝地抱在懷中,愛不釋手,心底暗下決定,他以後一定一定要把她娶回家。

那是他們的第一次,那時的他們是乾淨純粹的,清清白白地把自己交給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