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那個‘保安’好說,找幾個當地的潑皮,每個人給幾個錢就行。”

“至於那個什麼‘車位’,有這個必要嗎?”

“當然有必要了,咱這個鋪子,再加上不日之後隔壁的青草開業,到時候買酒的,買衣服的人和車都得擠在門前。”

“那時候別說買東西,就是過都過不來。”

“就像現在門前的這幾輛車,一溜的停在這裡,要是再待上幾個時辰,這條街一準得堵死。”

“哎,哎,說你們呢。走不走啊?堵在門口,我還做不做生意了!”

之前的那位宮裝小姐一愣,指了指自己,又看了看張小天。

意思是,你在說我嗎?

“對,就是你,漂亮的小姐姐,帶著你的人讓讓。”

“嗆——”的一聲,小姐帶來的人抽出了刀。

“放肆!”

連小草挽了個槍花,橫著槍站在了張小天前面,不善的看著街道上的一群大漢。

衝突一觸即發。

這時屋裡的人都察覺到不對,吩咐看向門外。

接著便都抱著手臂湊到門口,饒有興趣的看著這些外來的生胖頭。

為什麼說這些人是外來的?

連滅門菩薩都敢惹的人,絕對不是東陽府的人,甚至連和頌府的都不是。

也有眼尖的發現來的這些人似乎也不是好惹的,那些拿刀的應該是見過血。

應該是那位女子的侍衛吧。

一個好像是侍衛首領的人用刀指著張小天,沉聲說道。

“以下犯上,你該當何罪?”

張小天臉色一沉,偏首看向那位小姐。

“你的意思?”

李鈺嵐,也就是那位宮裝小姐,一臉平靜的看著他,不置可否。

來之前父親交代過,讓她跟著他學習,說眼前的這個人有大才,要是能為皇家所用,應該可以對抗文華殿的那些大學士。

說實話,當時她是不服氣的。

憑什麼?

想她李珏嵐被稱作大召開國一百八十七年來最聰慧的郡主,只因是個女兒身,才沒進入朝堂。

如今卻被派來跟一個和自己差不多大的人學習。

那麼他必須要表現出超出旁人許多的才能,才能讓自己服輸。

這只是第一關。

如果連這個都過不去,那麼自己一定會使盡全力拿下眼前的這個黎民酒業。

這可是個會生金蛋的母雞。

自己能放過他,其他人不見得會放過他,到時候只怕他最後落得個屍骨無存的下場。

張小天此時見談不攏,只好攤開手,對著身後聳了聳肩。

“看吧,真不是我囂張,都是人家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