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喬丹去尼克斯了?(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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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位老闆的強烈要求,NBA官方透過了不少改動。
新透過的規則有不少。
有發球5秒吹罰規則、24秒回表規則、球打在籃板上方彈了兩下等於出界這類的小改動。
除此之外,最引人注意的有三個條款。
一個是提前續約規則改動。
當一名球員的合同總年限至少3年的時候,合同的第2年就可以提前與球隊續約。
另一個是一次性條款,無限合同條款。
無限合同條款,意思是指1996年夏季自由市場開啟後,每支球隊簽下的第一份合同,可以使用該條款。
這份合同無視工資帽、無視鳥權、無視薪資條款,可以給任意薪水的工資。
也就是帽外合同了。
這個條款公佈之後引發了NBA的震動。
雖說全明星結束之後的那會兒,NBA就一直在討論這個。
但沒有想到,真的會讓無限合同條款透過。
有傳聞,尼克斯隊老闆以增加直播場次誘惑各隊。
付出了大量的轉播費後,推動了這筆條款的誕生。
看起來付出了許多代價,但實際上轉播費是按照直播收入分成。
‘分成’,也就意味著播那些非熱門的比賽不賺錢罷了。
熱門比賽賺的不會少。
不熱門的比賽本來也賺不了。
根本就虧不了多少。
不過明面上不是這樣,許多人都覺得詹姆斯.多蘭血虧,完全是吃力不討好的行為。
但不管外界怎麼噴,都不影響這個條款的透過。
也不影響尼克斯用來做文章。
自由市場開啟之後,尼克斯隊直接給公牛隊的超級巨星邁克爾.喬丹提供了一年3000萬美刀的天價合同,還給了開拓者隊一個報價。
要是願意,尼克斯也很樂意給馬龍提供一年3000萬美刀。
剛結束的賽季,總冠軍球隊開拓者隊的總薪水也才2300+萬美刀。
公牛隊跟開拓者隊也差不多......
瘋了!
這是很多人的第一想法。
但所有人都不懷疑,詹姆斯.多蘭真會這麼做。
只不過馬龍這個才打了一年的華國人,就能賺3000萬?
許多人都眼紅了,一個外國人憑什麼?!
圍繞馬龍的爭吵也多了起來。
在尼克斯看來,哪怕第三條規則看起來是針對馬龍,馬龍也值這個價。
沒錯,第三條規則跟馬龍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