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尋秦記》舉例,總共一百六十萬字的小說,按每十萬字出版一本小說,一套可以出版十六本。

也就是說,全套小說十六本,那就是240港幣,江佑一套小說可以獲得24塊港幣的版稅。

也就是說,江佑大概賣3.5萬套小說,就能收到差不多八十幾萬。

有人會說,以《尋秦記》的熱度,賣三、五萬套不是輕輕鬆鬆的嗎?

畢竟不止香江本地,還有東南亞各國和彎島等地方。

但江佑只能說:呵呵,少年,你太天真了。

首先,買全套小說的人肯定不會太多,很大可能是幾個朋友合起來購買全套,大家輪著看。

第二,盜版問題,這個問題別說在這個八十年代了,到二十一世紀都沒能解決的了。

你正版的一套要240港幣,人家盜版的只要100港幣,省下140塊買排骨燉著吃不香嗎?

賣出一套正版的同時,估計盜版的已經賣出去了十套。

第三,你確定出版社賣了五萬套,他就會跟你報五萬套?

所以,八十萬的版稅,江佑可能三、四年後才能拿到,

還不如現在就拿八十萬,做投資划算,細水長流可不合適江佑這種穿越人士。

雖然對方的建議自己不接受,但江佑還是感謝道:“多謝陳先生的提醒,賣斷是我深思熟慮過的決定。”

陳百華點了點頭,開口道:“好,江先生有自己的考慮就好,咱們說回版權賣斷吧!不知道江先生想以什麼價格出售呢?”

江佑淡定的端起服務員送過來的咖啡,喝了一口,不動聲色說道:“我提前通知你們要賣永久版權,就是想先聽聽你們的報價。”

陳百華沉吟了一下,開口問道:“江先生你說過,這本小說大概一百六十萬字完本,我認為七十萬是個合理的價格。”

江佑不置可否道:“陳先生,你是我今天見的第四個出版商,你猜猜,之前的出版商們出多少錢?”

陳百華有點想翻白眼,猜,猜個毛啊!

不過剛才他給的價格也只是試探一下而已,江佑不接受,那就加價咯,反正又不是底價。

陳百華開口道:“看來這個價格江先生不滿意?行,我做主給江先生加5萬,75萬。”

江佑笑呵呵道:“陳先生在說笑話嗎?你是我今天約見的出版社中實力最強的,但陳先生你的出價跟你們的地位不附啊!我幫你開個合適你們地位的價格吧!100萬。”

“不可能,江先生你這價格…。”

江佑:“……。”

經過一番唇槍舌劍的討價還價後,陳百華價格咬死在86萬,不肯再加了。

江佑考慮了一下,也同意了這個價格,如果時間磨久一點,價格肯定能磨的更高。

但江佑寧願少要幾萬,省下的時間買佳寧的股票,那幾萬塊的幾倍都賺回來了。

雙方談好價格之後,江佑就趁熱打鐵,與陳百華一起到《香江日報》籤合同。

對於出版進度不能超過報紙連載進度這一條款,陳百華沒有絲毫異議。

他們明河出版社經常出版報紙上連載的小說,這一條每家報社都是這樣約定的。

一個小時後,雙方順利簽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