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4卡賓槍多數裝備車組成員、機組成員、文書或軍官,例如m1坦克車組成員多年來是使用4支m3a1衝鋒槍作為自衛武器的,現在則改為兩支m4卡賓槍和兩把m9手槍。由於平頂型機匣方便安裝瞄準鏡,除了早期的訂貨是有a2提把外,現在美軍所有采購的m4均採用平頂機匣,配用的瞄準鏡主要為trijicon公司的ta11和ta31acog及aimpointo。目前的政府標準型m4系列為柯爾特920型(平頂m4,快慢機為“s13”)和柯爾特921型(m4a1,快慢機為“s1f”)。

&n4ras護木的柯爾特925型卡賓槍經過測試後被定型為m4e2,但這個名稱似乎由於對已有的卡賓槍安裝這個護木後是否需也應更改名稱的困惑而被放棄。美國陸軍野戰手冊中把安裝ras的m4系列稱為模組化武器系統(modulareaponsystem)或簡稱m4ms。

&n4a1是為特種部隊研製的,但陸軍在1998年宣佈,計劃在常規部隊中用帶ras護木的m4a1取代m16a2作為制式步槍,而原來的m16a2則轉交預備役部隊和海岸防衛隊(注:另一些資料指出換裝計劃是從1997年11月起進行,打算至1999年底全部換裝完畢)。為什麼陸軍會打算用一種卡賓槍來取代標準的突擊步槍呢?陸軍的解釋是m4a1比m16a2輕,而且足以有效對付200米射程內的目標;有另一種解釋是當“陸地勇士”系統裝備部隊時,m4a1能夠減輕系統總重量。但其實還有另一個傳言,說陸軍內部有一些高階將領仍然對fnmi在1988年憑價格優勢擊敗柯爾特獲得m16a2的供應合同而耿耿於懷,因為fnmi是外國背景公司。假如陸軍決定採用一種不同型號的步槍,這樣就有理由不繼續履行與fnmi的採購合同了。

&n4a1的採購引發了許多爭議,而且當柯爾特獲得陸軍的生產合同後,fnmi隨即提出他們也能為陸軍生產m4a1。陸軍拒絕了這個提議,於是fnmi向美國聯邦法院提出訴訟,指美國政府指定唯一的承包商是不公平的。聯邦法院在柯爾特的運動下駁回了fnmi的申訴,解釋說m4系列的技術是柯爾特專有的,而且按照柯爾特與陸軍在1997年12月達成的協議,軍方在2011年前都不得向其他生產商授予m4系列的生產權或轉讓工藝檔案。

&n4a1的高峰是在2000年前後,在2001年美國陸軍最終決定讓常規部隊裝備ras護木的m16a4,似乎是對那個傳言的佐證,陸軍仍然是從柯爾特採購m16a4。

由於較短的槍管導致初速較低和膛口噪聲較大,護木也比長步槍更容易發熱,因此海軍陸戰隊是在採用m4a1還是要保留m16a2的問題上反覆爭論,最終在2002年9月宣佈將用帶ras護木的m16a4代替m16a2,但卻是由fn生產的。在阿富汗戰場上許多徒步戰鬥的步兵抱怨m4a1存在射程不足的缺點,促進了海軍陸戰隊的這一項決定,然而在2003年入侵伊拉克的城市戰鬥中,那些仍在使用m16a2的機械化步兵卻認為他們更需要像m4這樣短小精悍的輕武器,這是因為城市中的戰鬥距離比阿富汗山區要近得多,而且即使在城郊作戰,這些機械化部隊成員都沒必要用手中的輕武器去對付300米外的目標,而那些抱怨m4a1射程不夠的部隊多數是缺乏重武器支援的輕步兵。

&n4系列的有效射程沒有長槍管的m16系列遠,但是許多軍事分析家認為步兵輕武器大多數情況下不需要射擊300米目標,4系列由於緊湊的外形和強大火力(僅限可全自動的m4a1)適合cqb而受到反恐部隊和特種部隊的喜愛,這些優點也適用於城市戰鬥,因此在常規部隊的步兵班中,以m16a4為主再搭配少量m4a1成為流行的模式,而在特種部隊和空降部隊等快速反應部隊中,m4a1則是主戰武器,美國特種作戰司令部(ussocom)把m4a1採用為制式步槍。

在近幾年,柯爾特又生產了加厚護木內槍管部分的m4a1或改裝套件,在槍管整體加厚後雖然會略為增加重量,但全自動射擊時更耐熱也更準確。這些採用重型槍管的武器還配有一個重量稍大並被稱為h2的新緩衝器。標準的h緩衝器裡面有一塊鎢和兩塊鋼組成的滑動配重,而新的h2緩衝器改為兩塊鎢和一塊鋼。目前這些武器被稱為柯爾特921hb型(重槍管),但軍隊採用的h4a1是包括了921和921hb。

&n4系列也出口到其他國家,而柯爾特也向執法機構提供ro777、779、977和979這4種型號的m4/m4a1。

colt公司除了ro977外,另外又向執法機構提供了一種槍管加長至16.1英寸的長槍管m4a1,名為“執法型卡賓槍”(laenforcementcarbine),產品編號為le6920。隨槍配兩個20發彈匣,6920有固定提把的機匣和平頂型機匣兩種型別,下機匣有三發點射和連發兩種射擊方式。

&n4被限制只能向軍隊和執法機構銷售,只有特殊條件下才能允許平民擁有政府型m4/m4a1。按照batf的定義,14.5英寸槍管被劃分為“短槍管步槍”的級別(batf的“短槍管步槍”定義是“一支步槍有一或多根槍管的長度短於16英寸,而且全長不應短於26英寸的全部長度),屬於三級武器類別,而能夠連發(包括點射模式)的武器被劃分為機槍類別。購買三級武器或機槍類武器都必須向batf申請並交納印花稅,而且民間機槍類武器只能擁有1986年以前生產和出售的,因為聯邦法律規定從1986年5月19日起就禁止美國的生產商和經銷商向民間銷售機槍類武器(注:進口機槍的平民擁有權被限制在1968年之前進口的槍)。唯一的例外是特殊職業納稅人(specialoccupationaltaxpayers,簡稱sot),他們是那些生產和進出口機槍的經銷商和生產商。同樣還有私人保安或軍事企業,如保安承包商等。只有在1986年5月19日前生產的最早的柯爾特m4原型才能合法讓一個非sot平民合法擁有的。

&n4系列的獨家合同是一直簽到2009年的,但出口的m4並非都是柯爾特的產品,根據securityarms上的一個管理員pierangelotendas(義大利人)給我提供的訊息,義大利特種部隊採用的m4a1就是大毒蛇的產品。此外在民間,有許多生產商生產外表非常接近軍用m4的武器,被稱為m4style步槍(m4式樣步槍)。通常這種外形像m4的武器都採用16英寸槍管(避開三級武器的類別)而且只能是半自動,它們都模仿m4在槍管中段有一個縮頸,雖然許多購買這些的假m4的人大部分都不會購買一個m203榴彈發射器(屬於三級武器而且貴),但就衝著“m4”這個名稱而專門購買這種槍管上有縮頸的短ar15步槍。生產民用的m4style有許多生產商,大毒蛇、奧林匹克等也是較有名氣的。

&n4的名稱和外形設計的獨家權利,對此種情況一直有所不滿;而其他生產商則長期以來聲稱柯爾特過份誇大他們的權利——他們說“m4”現在成為一個統稱短m16/ar15的術語了。在2004年4月內,柯爾特向hk和大毒蛇提出商標侵權、貿易侵權和商標稀釋的訴訟,指他們故意錯誤地使用商品名稱,又侵權了柯爾特的專利,的申訴被法院駁回,因此hk不得不把他們的活塞短行程hkm4改變外形設計,並改名為hk416。然而在2005年12月8日,一個緬因州的聯邦地方法院法官作出的裁判支援大毒蛇(和fn的情況相類似,似乎又是地方保護主義作怪)。由於柯爾特對大毒蛇的訴訟等於實際上輸掉了“m4”這個商標,所以法院乾脆直接撤銷了柯爾特所持有的m4商標專利權。

改良型號

&nodm4/cqbm4卡賓槍

有鑑於長期以來,許多為卡賓槍提供各類瞄準具、燈具及其他戰術附件的廠家都沒有一個安裝介面的標誌,ussocom(美國特種作戰司令部)在1989年9月開始嘗試制訂了一套近戰卡賓槍的附件介面標準,並在1992年5月15日正式提出稱謂sopmod的計劃名稱,sopmod的意思是“特種作戰改進型”。sopmod計劃是由ussocom、海軍特種作戰部隊、空軍、陸軍海軍等其他特種部隊共同提出,並委託nsc(海軍武器研究中心)負責研究的。1999年5月開始在海軍和空軍提供以m4a1卡賓槍為武器平臺的sopmod進行試驗。注意,這種稱為sopmodm4的系統在nsc的計劃中僅是稱之為sopmodblock1。

&nodm4生產的主要承包商是kac(奈特軍械公司),sopmodm4並不只是一支卡賓槍,而是一個以m4a1為基礎的模組式突擊步槍系統,主要模組包括一個有上下左右四段m1913標準導軌的ris護木、縮短的快卸m203榴彈發射器及其瞄準具、一個kac快速拆卸(qd)消聲器、kac後備照門、一支戰術燈、一個an/peq2可見光/紅外鐳射指示器,還有trijicon的acog和反射式瞄準鏡及一個夜視瞄準鏡,但也有許多士兵把trijicon反射瞄準鏡換成o或eotech全息瞄準鏡。目前sopmodm4已經裝備包括海豹在內的多個特種部隊了,當sopmodm4配上一些近戰用的戰術附件時,又會稱之為cqbm4,即“室內近戰武器型m4”,實際上都是同一個東西來的。

&nododii)現正在研製中,有許多不同的生產商在競爭這份合同,包括kac的urxii系統,arms公司的sir系統(selectiveintegratedrail),還有路易斯機器和工具公司(leismac)的mrp(monolitplatform),而改進的其他專案還包括增強m203榴彈發射器的夜間瞄準能力,改進或研製新的榴彈發射器(eglm計劃),擴充套件通用的消聲器(包括應用於輕機槍及其他武器上),升級/改進現有的各種戰術附件等等。由於scar計劃已經選定了fn公司的樣槍,sopmodii的戰術配件將會應用到scar上(scar已經確定將使用eglm榴彈發射器)。m4卡賓槍

&n4卡賓槍

由於小口徑突擊步槍被認為認為不適應山地作戰,且在阿富汗戰場表現不佳。所以美**方業已研製出升級版m4卡賓槍。

&n4型卡賓槍的前身是m16突擊步槍,這種武器非常適合短距離和小規模的作戰,曾在伊拉克的巷戰中表現出色。

&n16和m4能夠達到的最遠射擊距離只能是1000英尺(約300米左右,這對在遍佈高山峽谷的阿富汗作戰計程車兵來說顯然已無法滿足需求。

因此,美**方研製了這種7.62毫米口徑,射程可達2500英尺(約800米的改進型m4卡賓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