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幫閒真是意外之喜,心裡已經盤算著,平分到手五十文,可以去酒館美美喝一頓。

“我說十文錢!”

“什麼?”

拿菜刀的幫閒怒了,“十文錢,打發叫花子吶!”

他擼起袖子,揮舞手中菜刀,“拿咱爺們尋開心是吧,今天你不給出一百個大字,休想離開!”

方鬥後退幾步,雙手連擺,“施主,你朝出家人動刀,佛祖他老人家會不開心的,將來是要下地獄的!”

佛祖這個後臺太硬,兩個小混混不敢動手了。

“十文錢,也太少了!”幫閒囁嚅著,仍舊不甘心。

方鬥一把提起公雞,嘶,還挺沉,起碼七八斤。

“你看看,這隻公雞,全身都是骨頭,沒什麼好嚼頭!”

“身上一半是雞毛,另一半是骨頭,只能燉湯喝了!”

“血都流乾了,你信不信,燉熟了骨頭都是黑的!”

“十五文錢,你們要是不肯賣,自己留著吃!”

方鬥心想,自己的口才,越來越好了。

肯定是這段時間,經常進城賣米採買,和商家們討價還價,口條都練得靈活了!

幫閒們一聽有道理,他們常在鬥雞館,不乏打牙祭的機會,深知鬥雞並不好吃,肉煮不爛、滋味還差。

十五文錢,聊勝於無,酒還能喝一頓,只是肉片要換成香乾了。

“成交!”

十五文錢,裡面還夾雜三枚劣錢,交給幫閒手裡。

兩個幫閒也不細看,匆匆數了幾遍,十五個錢不多不少。

“雞你拿走!”

方鬥要了根草繩,將公雞栓了,倒提著出了城。

這次採購,正是滿載而歸,一天不知不覺過去了。

臨近黃昏的時候,方鬥總算來到棲身的破廟前。

破廟有一間正殿,上面供奉泥塑的人像。

兩旁的偏殿,南面的倒塌了,淹沒在廢墟中,已經有不少野草從瓦礫中冒頭。

北面的偏殿完好,也是方鬥夜間休息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