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黑暗不會吞噬我。因為我至少有一半在光明處,也許更多。”

想了想又說:“不讓黑暗吞噬掉,這也是站在交界處的一個需要學習並戰勝的課題。我一直在學習,所幸成績還不錯。”

三年級男律師眼中泛起明亮的光,他不再猶疑,對著frank鄭重的點了點頭。

鄭志雄的案子就按著這樣的思路去打了。不出所料,一審果然判輸,本來六個月內審結,在frank的指導下,主辦律師申請延長審限,一審到判決足足花了十二個月;主辦律師又提起二審,三個月審結。爭取到一年多的時間,鄭志雄他們也比較滿意了。

其實對frank來說,訴訟案件也好,法律顧問也好,甚至連鄭志雄和cdy之間的矛盾糾紛,在他的工作觀念裡,都是送給鄭志雄的見面禮。雖然這些案件和顧問他也收費了,但對他而言,都是象徵性的。按照他大部分的客戶標準,這個人和他的公司基本就不能算是優質的意向客戶了。

可是近幾年,他漸漸意識到了,也許律師,尤其是訴訟律師和一部分特定領域的非訴律師,如做破產業務的,本身便具有和大自然界的某些動物相類似的特性:食腐。兩個人的關係壞了鬧離婚,找律師;公司股東之間為錢鬧翻了,找律師;大馬路上被撞得七零八路,找律師;一個人違法犯罪被抓進監獄面臨審判了,找律師;公司破產了,房屋要賣了,商鋪要轉手了,找律師。

從社會關係分工的角度來看,訴訟律師和特定領域的非訴律師所能夠獲得業務的時候,往往便是一段關係破裂、一次分工奔潰、一個自然人身陷囹圄、一個商業主體瓦解的時候。按照佛教成、住、壞、空的世界觀,律師處在一件事,一個人,一個世界,一個體系開始崩壞、正在崩壞,或者已經崩壞的環節;律師所能提供的力量,或者是阻止他變壞,或者是讓他更好,或者幫助收拾攤子,比如破產重組。

這種職業的性質,想象的美好一點,就好像身懷絕技的獵人,將一個個深陷在有鱷魚的池子裡的人,或者掛在爬滿毒蛇的鐵絲網上的人救出來,然後收取合理費用作為報酬;說的不好聽一點,就是像食腐動物一樣,天生以腐肉壞骨為食。這是由社會分工決定的,做律師,大約慢慢便會明白這令人稍感無奈的一點。

frank正是明白了這一點,當初在一個場合跟鄭志雄認識的時候,他半是探索,半是興趣的給了他名片。如今認識他快兩年,對他這個人,以及他周圍的朋友圈,大致也有了瞭解。

鄭志雄便是那容易掉進鱷魚池,掛在毒蛇網上的人。公司是人的意志在外的體現。他是這樣,他的公司大約也是相同的調性。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聚集在他周圍,跟她打成一片的,大約也就是大差不差的同一類人。

這才是他接納他成為客戶的真正意圖,一大片等待拯救和打撈的人。一大片等待拯救和充重組的公司。

食腐好吧。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些人正是最需要他的人,他也需要這些人。誠實經營的人,遵紀守法的人,走在光明正道上的人,自己便將自己照顧的很好,這樣的人,是很少需要律師的幫助的。

既然做律師,就得按律師的社會分工和天然屬性來做事,才是順風順水。

他一直站在光明裡。此刻他躍躍欲試,想將光明帶進黑夜,稍微照亮一些。

就算不能全部照亮,能照亮一部分,也是好的;

就算照亮一部分也有困難,那至少,讓它們變灰,變得不那麼黑,也是好的。

會被黑暗吞噬嗎他經常這樣問自己。

不會。他對自己答道。光明已深入我心。它可能會減少,可能會暗淡,但永不熄滅,永不退轉。